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的
通 知
各教管中心、普通中小学校: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渝教基〔2013〕14号)精神,结合江津教育“五轮驱动”、城乡统筹、均衡发展的要求,现就全区201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进一步深化中小学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加快高中阶段教育品牌发展,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高中阶段普职教育的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深化改革,健全中小学招生考试制度,规范招生考试行为,确保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实现“阳光招生”。
三、组织管理
全区普通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在区教委统一领导下,由基础教育科负责组织实施,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在基础教育科的指导下由各教管中心组织实施。
四、招生计划
2013年,全区普通中小学校招生计划为35036人,其中义务教育招生计划27536人(小学14788人,初中12748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7500人。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指令性计划,普通高中学校实行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并行。普通高中首先务必完成指令性招生计划,公办高中学校招收择校生要按照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1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12〕4号)规定执行,不得擅自突破择校生占学校当年高中指令性招生计划(不含择校生)20%的规定比例(以学校为单位),也不得以其他形式招收择校生,以维护招生工作相关规定的严肃性。凡未经审批同意,任何招生学校擅自增加招生计划,市、区教委学籍管理系统不进行学籍注册。
根据教育部《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意见》(教发〔2012〕10号),积极支持民办教育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选择。双福育才中学、中山外语学校、永存学校、荣华学校、兴旺学校、澄心学校等民办教育学校招生实行指导性计划,学生入学后学籍管理、毕业升学与公办校学生同等对待。
五、考试及招生办法
(一)小学招生及毕业考试。
1、依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确保6周岁以上的儿童免试划片就近入学。
几江街道办事处、鼎山街道办事处辖区小学(不含五举小学、高牙小学)招生继续实行就近划片“三对口”入学,即:学龄儿童父(母)的户口、房产证(房屋产权证或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具体招生划片由几江教管中心调查摸底并征求街道办事处意见后协调办理。
进一步做好进城农民工随迁子女、流动人口子女、转户居民子女、公租房业主子女和“三残”儿童的入学工作。
学校因学位限制导致接收学生困难的,应当及时向区教委报告,由其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就学。
2、由于少数镇街今年一年级新生区域性入学矛盾显现,义务教育段学校要统筹利用辖区内教育资源,确保每个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小学新生入学时提供预防接种证明。
3、小学毕业考试由各教管中心组织,以学校为单位进行。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时间于6月28日;考试结束后由各教管中心统一组织阅卷,毕业成绩以等级呈现;小学毕业生于7月5日返校领取毕业证书和初中录取通知书;各校考试成绩于7月3日派专人交区教委基教科项德亮同志处。
(二)初中考试及招生工作。
1.2013年初中招生学校应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并坚持属地招生的原则,任何学校不得突破招生计划,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择校费。凡被正式录取的初中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名注册。
2.江津中学初中计划招生270人,根据几江街道、鼎山街道城区小学毕业生人数按比例分配到各校,学校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推荐到江津中学就读。推荐名额为:四牌坊小学93人、向阳小学70人、菜市街小学53人、西城小学44人、五举小学3人、高牙小学3人、三五三三小学2人、荣华学校2人。
实验中学招收四牌坊小学(几江校区)、向阳小学、蔡市街小学的小学毕业生;几江中学招收四牌坊小学(鼎山校区)、西城小学、五举小学、高牙小学、荣华学校的毕业生。
3.初中结构评价考试科目及时间。
(1)七年级结构评价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时间:6月26日。
(2)八年级结构评价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生物、地理、物理;时间:6月27日至6月28日。
(3)九年级考试方式、科目、时间及计分办法。
初中毕业生学业暨高中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分为考试和考查两部分。考查部分主要指地方和学校开设的选修课、活动课、音乐、美术、实验操作等,各学校按区教委的相关要求组织实施。考查科目以“合格”、“不合格”方式呈现。
考试部分实行毕业、升学“两考合一”,由重庆市统一命题、统一考试。考试科目设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七科。
英语实行听说智能测试和笔试分离。英语听说智能测试时间以通知为准。
物理与化学、思想品德与历史分别实行合堂分卷,思想品德与历史实行开卷考试,其余科目为闭卷考试。
思想品德与历史考试时考生只可携带属于本堂考试范围且初中所学的教科书(历史学科包括相应的地图册)进入考场。其它任何资料不得带入考场。
考试时间:
上午 下午
6月14日 9:00-11:00 语文 2:30—4:30 物理与化学
6月15日 9:00-11:00 数学 2:30—4:00 思想品德与历史
6月16日 9:00-11:00 外语
计分办法:毕业、(升学)考试总分为750分。其中,中招体育考试50分,笔试学科卷面成绩考试700分(其中英语听力智能测试30分)。
文化学科考试分值为: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笔试成绩120分),物理80分、化学70分,思想品德、历史各50分。英语智能测试总分为30分,计入升学总分。
2013级初中毕业生结构成绩计算办法:按《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初中学校学业成绩评价暨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教发〔2009〕308号)文件规定的办法进行计算,即:2011年春季学期(第二期期末)全区组织的初一年级质量监测考试成绩占10%;2012年春季学期(第四期期末)全区组织的初二年级质量监测考试成绩占20%;2013年6月全市组织的毕业升学考试成绩占70%。
4. 学科考试范围以重庆市教科院编制、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定的“重庆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暨高中招生考试说明”为准。
5. 各科试题难度:继续坚持语、数、外、理、化试题2/3按水平考试要求命题、1/3按选拔考试要求命题,思想品德、历史按水平考试要求命题,不出偏题、怪题。
6.今年中考继续实行网上阅卷,试卷格式分为试题卷和答题卷,学生只在答题卷上答题,各校要加强对学生的适应性训练,提高答题水平。
7. 考场设置:七年级和八年级学生在本校参加学年考试;九年级学生毕业(升学)考试考场分别设在江津中学、几江中学、实验中学。
8.初中毕业成绩的认定。
初中毕业成绩以九年级毕业升学考试成绩为准。学生参加毕业升学考试时,考试成绩达到水平考试试题部分分值的60%及以上为及格,70%及以上为良好,80%及以上为优秀。
初中毕业生有下情况之一者,不能获得毕业证书:
(1)有三科及以上不及格者;
(2)语文、数学两科均不及格者;
(3)综合素质评价有一项为“D”等或“不合格”者;
(4)《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未合格者(残疾学生除外);
(5)在学校期间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毕业时尚未撤销处分者;
考试成绩不及格或《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不合格,由学校组织补考。补考仍不及格者,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2012年未获得毕业证书的学生,可参加今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补考上学年不及格学科,经补考成绩及格后,由原校换发毕业证书。
(三)普通高中招生。
全区普通高中招生要继续贯彻“深化改革、强化管理、规范行为、优质发展”的总体要求,严格做到招生政策公开,严格执行“三限”规定,严格审核学籍注册,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1.报名条件、时间及收费。
具有我市正式户籍和学校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三学生和往届初中毕业、结业生。
学生报名时间为5月6日至7日,各校于5月9日派专人到到基教科报送纸质报名材料。考试收费按照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规定标准执行,缴费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经费用于招生考试工作,考试期间工作人员补贴按照市教委相关规定办理。
2.市级重点中学高中指标到校招生办法。
严格执行市级重点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70%分配到区内相关学校的政策。江津中学指标到校的名额根据均衡发展的要求由区教委确定指标数量;江津二中、聚奎中学、江津八中、几江中学按规定比例投放到区内相关学校,具体方案由学校报区教委审定后执行。
各学校要将指标名额及选送条件进行宣传,张榜公示,组织学生自愿报名。对成绩优秀,综合素质好,不愿享受指标到校录取的学生,可申请自愿放弃。
指标到校计划推荐预录的学生必须是学业成绩名列前茅的学生,并且要在校内进行公示。在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填写《重庆市江津区市级重点中学招收指标到校学生志愿表》,学校签署意见并公章,随同综合素质评定表于5月16日送区教委基教科。
根据市教委要求,凡被录取为指标到校的学生,须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暨高中招生考试,其成绩作为招生录取学校的依据之一和对学校推荐录取工作的考核依据之一。
3.继续探索改革普通高中招生办法。
市级重点中学实行学生自主填报志愿的办法,充分满足学生及家长选读优质学校的愿望。
非重点学校继续实行划片填报志愿。即:江津四中招生范围:江津四中、杜市中学、广兴学校、高歇学校、和平中学、马宗中学、江南职业学校、西湖中学、骆来山学校、泽全希望学校、江津中学、几江中学、支坪中学、先锋中学。
江津五中招生范围:江津五中、双福中学、江津二中、东方红学校、重潍学校、朱杨中学、油溪中学、吴滩中学、龙门中学、聚奎中学、实验中学、白沙中学、三口中学、永兴中学、江津八中、羊石学校。
江津六中招生范围:江津六中、柏林中学、龙吟中学、嘉平学校、中山学校、四面山学校、嘉乐学校、凤场学校、傅家学校、月沱学校、李市中学、慈云中学、大桥中学、永存学校、塘河中学、夹滩中学。
实验中学招生范围:江津中学、几江中学、实验中学。
双福中学新校舍建成前,高中招生委托江津中学代理。
4.其他招生。
江津区人民政府决定举办的高中“宏志班”(暂名),面向蔡家、嘉平、中山、柏林、四面山、永兴、塘河、西湖等南部山区镇招收50名家境贫困、品学兼优的学生,其在校学习期间,其学杂费由政府予以减免。今年高中“宏志班”(暂名)由江津中学承办(具体招生办法和名额分配另文下发)。
江津区教委、江津区民政局、江津慈善会决定在江津几江中学举办阳光“巴蜀班”和“慈善阳光班”,面向全区各招收50名家庭贫困、品学兼优的学生,其学杂费由慈善金予以资助。(具体招生办法另文下发)
艺体生的招生办法。几江中学艺术教育实验班面向全区招收美术、音乐特长生各50人。其他需招收艺体特长生的高中学校于5月9日将招生方案报送基础教育科,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招收艺体生数量包含在学校招生总计划之内。区教委将成立艺体学生招生巡视组对艺体术科考试进行督查。
5.志愿填报及录取。
(1)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可填报考三个志愿,其中市级重点中学可填三个志愿,一般高中按划定片区填报志愿。志愿填写于6月16日考试结束后进行。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互不兼报。但因报考普通高中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选择就读中职学校。
(2)高中录取。根据志愿顺序和成绩录取(即在分数线上优先录取填报第一志愿的学生,第一志愿不足才录取第二志愿学生),除江津中学外,其余市级重点高中统招录取学生原则上不能相互择校,确因特殊情况需择校的收生学校将学费总额一次性交到原录取学校,未按要求完清费用的学校,区教委将对这部分择校生不予进行学籍注册。
(3)高中录取采取建档管理,计算机录取的方法。档案内容包括:《初中毕业生登记表》、《综合素质测评表》、《成绩记载表》。区教委在组织高中招生录取时,坚持以学生结构成绩为依据,严格按照学生填写的志愿及档案进行录取。
(4)市级重点高中指标到校拟录取的学生,经区教委审定后由招生学校正式录取。如因达不到保送条件未被录取,其名额不再替补,余下的名额划入统招计划再行录取。
6.加分及免试录取条件。下列三种情况之一者在升入普通高中时加5分录取。
①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凭户口及身份证;②归侨、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烈士子女凭市侨办、市台办证明或市民政部门证明;③初中阶段参加由市教委和市科协组织的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电脑制作比赛、机器人大赛、青少年科技模型比赛中获得市级一等奖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四)招生时间
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及初中新生招生工作在6月20日以后进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在6月25日以后进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招生考试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宽,社会关注度高,各学校务必高度重视。区教委成立教委主任为组长、分管基础教育副主任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高中阶段教育招生领导小组,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责任。要按照全区统一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做到顾全大局,政令畅通。
(二)加强管理,强化保障。加强考试招生各个环节的安全、保密保卫工作,加强与公安、消防、电力、环保、交通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好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预案,防止安全事故和泄密事件的发生。要认真研究处理招生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遇有重大问题要妥善处理并逐级上报,及时化解工作中的矛盾。区教委将向普通高中统筹部分发展经费,用于推进初中学校均衡发展。
(三)加强宣传,强化服务。各教管中心和招生学校要进一步完善“政策公开、群众监督”的制度,通过多种方式深入、细致地广泛宣传招生考试政策,公开招考工作程序,争取考生、家长、社会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做到招生考试工作公开、公正、公平。普通高中不得擅自到初中学校宣传招生或变相宣传招生,初中学校不得接待招生学校进校开展与招生相关的活动。义务教育学校要妥善解决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小学由流入地教管中心审核后安排就读学校;初中由区教委审核后安排就学校。
(四)规范行为,严肃纪律。要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区教委要设置监督举报电话(47545506、47536410),对招生学校违规宣传、违规招生、干涉学生志愿等行为要进行严肃查处。各初中学校要加强对初三毕业学生的后期管理,做好考生的教育、辅导工作;要充分尊重学生及家长的自主选择,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考生参加中考和填报志愿,不得出现买卖生源等行为。区教委将把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学校比例等指标作为评价初中学校办学水平评价的重要依据。
附件:1.江津区2013年小学招生计划表
2.江津区2013年初中招生计划表
3.江津区2013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表
4.江津区2013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缴费统计表
5. 江津区2013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表
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
201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