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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2013年中考体育考试办法

来源:2exam.com 2013-3-1 15:53:09

关于做好2013年全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宣教办(局),松山湖科教局,各完全中学、初级中学: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粤教体函〔2012〕8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东莞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办法》。请各镇(街)宣教办(局)、各中学按照此《办法》认真做好2013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

附件:东莞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办法

附件:

东莞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办法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意见》(粤发〔2008〕22号)和《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粤教体函〔2012〕89号)的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健康第一指导思想,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掌握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切实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二、组织领导

在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由市中招办、基教科、思政科联合组成考务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各镇(街)宣教办(局)要积极配合,协助做好考场的布置及考务工作。

三、考试对象

所有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的初中毕业生。

五、考试项目:分为必考项目和选考项目。今年必考项目为200米跑(2015年将800米(女)和1000米(男)作为必考科目)。选考项目男生为立定跳远、投掷实心球、一分钟仰卧起坐、篮球半场来回运球上篮、足球25米绕竿运球、引体向上等6项,女生为立定跳远、投掷实心球、一分钟仰卧起坐、篮球半场来回运球上篮、足球25米绕竿运球等5项,由考生本人选考其中1项。考生在中考报名时,在中考管理系统中选择一项,选定项目后原则上不能再修改。

六、体育考试成绩取必考项目和选考项目两科考试得分的平均分(每科考试项目最高分为120分),平均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考试成绩按60%折算后计入学业考试成绩总分,则体育考试成绩满分为60分。今年考生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暂不计入体育考试成绩,从明年起将逐步将考生各年级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按一定比例计入体育考试成绩,请各学校及早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七、体育尖子和病残学生免考、择考、缓考规定

(一)初中阶段参加市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与体育部门联合主办的体育比赛(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田径、游泳等运动竞技项目)获得市级集体或个人项目前四名;省级集体或个人项目前六名;国家级集体或个人项目前八名(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经市中招办审核同意后,可免体育考试,体育考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折算分为60分)。

(二)确实丧失运动能力的残疾学生(有市残联核发的残疾证明或三甲医院证明)、因身体健康问题在初中阶段已办理免修体育实践课手续的考生(必须出具初中阶段免执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手续表格)。经市中招办审核同意后,可免体育考试,体育考试成绩按80分计算(折算分为48分)。

(三)身体发育异常、严重营养不良及肥胖症、畸形等,但平时仍能上体育实践课的考生(有三甲医院证明),可在开设考试项目中自行选择力所能及的考试项目。经市中招办审核同意后,可以择考。达到I度标准的考生,可在开设考试项目中自行选择力所能及的两个项目进行考试;达到Ⅱ度标准的考生,可在开设考试项目中自行选择力所能及的一个或两个项目进行考试,也可以免考。择考时,每科考试项目最高分为100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选择两个考试项目的,按两科实际考试项目成绩得分平均分的90%计算体育考试成绩,体育考试成绩最高为90分(折算分为54分)。选择一个考试项目的,按实际得分的70%计算体育成绩,体育考试成绩最高为70分(折算分为42分)。选择免考的,体育考试成绩按60分计算(折算分为36分)。

(四)择考评价标准

1.营养不良〔计算公式:体重(公斤)/身高2(米2)〕 :

≤15.5—14.6为I度;≤14.5为Ⅱ度。

2.肥胖〔计算公式:体重(公斤)/身高2(米2)〕 :

≥26.5—29.9为I度;≥30为Ⅱ度。

3.严重脊柱弯曲:偏离中心线2.5厘米—3.4厘米为I度;3.5厘米以上为Ⅱ度。

4.O型腿:两膝之间距离10厘米—19厘米为I度;20厘米以上为Ⅱ度。

5.X型腿:两脚之间距离10厘米—19厘米为I度;20厘米以上为Ⅱ度。

(五)申请择考或免考的学生,应在中考报名前提出申请。所在学校接到学生申请后,应严格按照择考或免考标准进行初审。学校初审同意后,需在中考报名时,将择考或免考考生的情况录入到中考管理系统并打印出汇总表,然后将汇总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在开具时间的半年内有效)上报市中招办,再组织学生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参加复检。市中招办将联合医疗部门组成中考医务仲裁小组对申请择考或免考的学生进行复检,复检通过后,考生方可获得择考或免考资格。申请免考、择考的学生需在东莞教育网及本校进行公示。
(六)临时有严重病伤,具有三甲医院证明的考生,可申请缓考体育,缓考时间在文化课统考前,全市集中一次性考试。

八、考试规则及评分标准

(一)考试项目的规则与方法

1.200米跑

(1)场地及器材:原则上在200米以上田径场上进行。成绩记取采用全自动电动计时或秒表若干块(50米跑道一道三表),使用前应校正计时器材和设备。用发令枪或发令旗发令。

(2)考试方法:起跑姿势不限,可采用胶鞋、钉鞋或赤脚跑步。其他按田径规则进行。

2.立定跳远

(1)场地:沙坑的沙与地面齐平。起跳板采用塑胶防滑跳板或坚固木板,长100或122厘米,宽20厘米,木板厚度不得少于6厘米,塑胶防滑跳板面上的塑胶要紧粘在木板上,不得用钉固定,厚度不得少于0.7厘米,不超过1.3厘米(不得采用弹性过大的纯塑胶起跳板)。起跳板埋入地下,与地面齐平。起跳板前沿与沙坑近端不得少于30厘米。

(2)动作规格:两脚自然平行开立站在起跳线后,脚尖不得踩线,原地两脚同时起跳。

(3)考试方法:每人连续试跳三次,丈量起跳线后沿至身体着地最近点后沿的垂直距离,取其中最远一次的成绩。不得穿钉鞋和胶粒底鞋,可采用胶鞋或赤脚起跳。登记成绩时以米为单位,取两位小数。丈量及登记时,均要唱出成绩。

3.投掷实心球

(1)场地及器材:20米长的平地一块。实心球球体直径:14-14.5厘米;重量:男、女生均为2公斤±20克;球体为生胶铸造;球体内不得有滚动物。

(2)动作规格:投掷前,原地两脚前后或左右开立,身体正对投掷方向。双手举球至头上方稍后仰,双肩与起掷线平行,原地双手用力把球掷向前方。球出手时双肩须与起掷线平行,不得踩线或过线投掷。

(3)考试方法:在投掷区划一条白线为起掷线,受试者站在起掷线后。每人连续投掷三次,取其中最远一次成绩。记录以米为单位,取两位小数,丈量起掷线后沿至球着地点后沿之间的垂直距离。为了准确丈量成绩,应有专人负责观察实心球着地点。丈量及登记时,均要唱出成绩。

4.一分钟仰卧起坐

(1)场地器材:垫子若干块,铺放平坦。

(2)动作规格:考生全身仰卧于垫上,两脚屈膝稍分开,大小腿成直角,两手十指交叉贴于脑后。考生同伴压住考生两踝关节处。起坐时,以双肘触及或超过两膝为完成一次。仰卧时两肩胛必须触垫。

(3)考试方法:监考员发出“预备——起”的口令,同时计时,登记一分钟内所完成的次数。一分钟到时,受测者虽已起坐,但两肘未触及膝盖者,该次不算,违例动作不计次数。

5.引体向上(男)

(l)场地器材:高单杠。

(2)动作规格:受测者跳起双手正握杠,两手与肩同宽或直臂悬垂。静止后,两臂同时用力引体向上,上拉到下颏超过横杠上缘为完成一次。
(3)考试方法:记录引体次数。每次引体监考员要唱出成绩。

6.篮球半场来回运球上篮

(1)场地器材:半场篮球场(篮球场规格为26米×14米),篮球若干个。

(2)动作规格:单手向前运球,运球时不得走步、滚球跑、推球跑(推拍球向前时助跑不得超过两步)。

(3)考试方法:从起点(半场中线与边线的交叉)运球,到达篮下投篮,投中后运球至另一侧,一脚踏中线与边线的交叉点后,往回运球上篮,投中后运球回起点。

监考员发出“预备——去”的口令后,开始计时,登记来回运球上篮后回到起点的时间。运球中违例者应从违例点开始重新运球。

7.足球25米绕竿运球

起点至第1根竿 距离为5米,以后每距离2米设竿1根,共设10根竿,从最后1竿继续延伸2米处定为终点。计算考生从起点运球绕竿至终点的时间(用50cm高标志筒,采用4号球)。

(二)评分标准

所有项目的评分统一按省颁发的评分标准执行(见附件1)。

九、组织实施

(一)继续采取去年的做法,全市分片设立8个固定考点,邻近几个镇街的考生由学校组织前往该考点进行考试(具体考点安排见附件3)。考生的考试时间由市中招办统一安排。在部分考试项目中将使用专业的科学测量仪器来进行考试。

(二)固定考点应设立主考1人、副主考2人、纪检干部1人,监分员、卫生员、后勤工作人员等按需要配齐,并在考试期间不能离开考场。考生家长和亲属不得参加考试的一切工作。考试时实行考场封闭,除当席考生、主考、纪检干部、监考人员和有关考务人员外,任何人不准进入考场。

(三)监考员(即裁判员)由市教育局中招办具体安排。

(四)每所初中学校应指派一名学校行政为考试领队,并负责组织本校考生按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五)为加强考试过程中的监督,各考点设全程摄像。市教育局将派出人员到各考点进行巡视。

(六)有设立体育与健康考试考场的镇街,镇街宣教办和有关学校要积极配合市中招办做好考场布置和考试组织工作(除指定由监考组自备的以外)。考试时,要加强考点的医务工作,要协调落实一辆救护车及医务人员到现场值班,同时,要做好考场周边车辆的疏通工作,确保各校载运考生的校车能在考场周边出入畅通。

十、注意事项

(一)各学校要切实组织好对学生的考前体检工作,体检有异常的考生按第七条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学校应按要求在统一编排的考试时间内安排考生参加考试,考生的“体育成绩登记卡”由学校在考试前从网上下载打印(见附件2),并贴考生大一寸彩照,加盖学校骑缝章。

(三)考生必须提前三十分钟到达指定考点,由学校领队组织队伍交监考人员检录,并组织学生认真做好准备运动,考试后做好放松运动及有序离开考场工作。

(四)在整个考试过程中,应按学校体育活动安全防范工作的有关要求,重视和认真做好考生的安全保护工作,确保体育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五)在体育考试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各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监考人员馈赠钱物,监考人员不得收取单位和个人的馈赠钱物,如有违反,将从严处理。
附件1 广东省2013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项目评分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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