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莞城运河小学等15所学校 为东莞市一级学校的通知 各镇(街)宣教办(局),松山湖科教局,各中小学: 根据市一级学校评估组评估验收的结果,经研究,批准东莞市莞城运河小学、塘厦中心小学、大朗黄草朗小学、谢岗镇谢岗小学、虎门威远小学、虎门怀德小学、凤岗雁田小学、厚街陈屋小学、厚街双岗小学、厚街大迳小学、中大附校外国语学校、凤岗翡翠山湖小学、石碣新民学校、塘厦华辉学校、塘厦科翔小学等15所学校为东莞市一级学校。 希望各镇(街)宣教办(局)和学校继续高度重视学校优质化建设,努力创建更多优质学校,推动我市教育实现高质量、高水平的均衡发展、协调发展。希望各省、市一级学校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继续推进素质教育,充分发挥优质学校在我市教育现代化建设中的骨干作用和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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