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中堂镇中心幼儿园等十所幼儿园为东莞市一级幼儿园的通知
各镇街宣教办(局),松山湖科教局,中心幼儿园,市属幼儿园,各省、市一级幼儿园:
根据市一级幼儿园评估组评估验收的结果,经研究决定,批准东莞市中堂镇中心幼儿园、东莞市厚街菊新幼儿园、东莞市莞城蓝天幼儿园、东莞市塘厦骏景幼儿园、东莞市塘厦西湖水霖幼儿园、东莞市东城世纪摇篮幼儿园、东莞市大朗水霖幼儿园、东莞市长安乐贝尔现代幼儿园、东莞市茶山童心幼儿园、东莞市凤岗雁田童宇幼儿园等十所幼儿园为东莞市一级幼儿园。
实行幼儿园等级评估是促进幼儿园按照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依法办园、不断改善办园条件、提高办园水平和效益的重要机制。希望各镇街宣教办(局)和幼儿园高度重视,努力创建更多的省、市一级幼儿园。希望各省、市一级幼儿园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认真总结经验,充分发挥骨干和示范作用,为我市学前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