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内容。
(1)音乐术科考试项目:必考科目+主考科目+加试科目+面试,其中:
必考科目:视唱练耳。所有考生必须参加此科目考试。
主考科目:声乐、钢琴、器乐、舞蹈任选其中一项。
加试科目:选声乐为主考科目的,加试科目为钢琴、器乐、舞蹈其中之一项,限选一科;选钢琴、器乐、舞蹈其中之一项为主考科目的,加试科目为声乐。
(2)美术考试项目:素描静物写生+色彩静物写生。
2.评分标准。
按《2014年面向全市招收艺术特长生音乐专业考试说明》(附件5)、《2014年面向全市招收艺术特长生美术专业考试说明》(附件6)有关规定执行。
(三)考试地点、时间。
1.考试地点。
南海艺术高级中学(地点:南海区桂城街道天佑四路2号),联系电话:86221541,86282894。
2.考试时间。
⑴音乐(4月19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⑵美术(4月20日)。
第一场:上午9:00-11:30,考试内容:色彩;
第二场:下午2:00-4:30,考试内容:素描。
考生应提前30分钟报到,如不按规定时间参加术科考试,一律不予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