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第一中学顺德区第一中学招收指标生实施办法
为推进培养模式多样化,探索发现和培养创新人才途径,充分发挥优质普通高中部分招生名额合理分配(以下简称指标生)导向作用,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按照《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审计署关于印发〈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的通知》(教基一[2012]1 号)精神,结合市、区有关2013 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意见要求,特制定佛山市第一中学、顺德区第一中学面向顺德区招收指标生实施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稳步推进”原则,通过改革完
善中考招生制度,促进初中学校生源结构调整,实现初中教育均
衡发展。
二、分配办法
1.佛山市第一中学指标生分配办法
按照我区初中毕业人数占全市初中毕业总数的比例,我区共
获得133 个佛山市第一中学的指标生名额。指标生名额先按每校
至少1 人的规定分配给区内各个初中学校(含民办学校,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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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把剩余的88 个名额按各初级中学毕业生人数占全区毕业生人
数的比例,直接分配到每所学校(具体指标见附表)。
2.顺德区第一中学指标生分配办法
顺德区第一中学安排其招生总计划的30%面向全区初中学校
招收指标生,共有276 个指标生名额。指标生名额分配按各初级
中学毕业生人数占全区毕业生人数的比例,直接分配到每所学校
(具体指标见附表)。
三、报考指标生条件
⒈ 必须是具有本市户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⒉ 必须参加佛山市2013 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
⒊ 综合表现评定结果应在B 等级(含B等级)以上;
⒋ 在同一所初中学校连续就读三年学籍的档案资料;
⒌所在初中学校没有违反办学行为规范。
四、录取办法
⒈ 指标生报名、填报志愿、考试、录取时间及程序遵循全市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的统一安排;
⒉ 指标生按正取生录取。指标生的录取在佛山一中和顺德一
中普通生分数线划定后,降20 分划定指标生录取最低控制线,再
根据考生中考成绩及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⒊ 佛山一中和顺德一中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自动转为普通
生计划进行录取;
⒋ 具有指标生分配名额的初中学校,所分配的名额没有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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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名额自动失效,不再补录。
附件:佛山一中、顺德一中指标生名额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