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分:省市三好学生取消照顾政策
据今年的中招照顾加分政策,初中阶段被评为省、市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或三好生,不再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照顾政策。
享受加3分照顾的有:初中阶段获省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技创新项目一、二、三等奖;初中阶段参加全国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文艺比赛(仅限声乐、器乐、舞蹈等三项)集体一等奖和个人项目前三名获奖者;在初中阶段参加市级以上主办的运动会以及省级主办单项竞赛个人第二至第五名或集体第二、三名的主力队员;户口在本市的归侨考生、华侨(归侨)子女和台湾籍考生;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绝育家庭女儿。
享受加5分照顾的有:初中阶段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技创新项目获全国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初中阶段参加市级主办的运动会(含中学生运动会)以及省级主办的单项竞赛个人第一名的队员或集体第一名的主力队员。
享受加10分~20分照顾的有: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享受加10分照顾;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享受15分照顾。
此外,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享受10分照顾;烈士子女享受20分照顾;台商子女享受10分照顾。还有部分学生在报考特定学校时有一些加分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