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 州 市 教 育 局
关于2009年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
考试工作的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为依据,以推进素质教育为目
的,充分发挥实验操作考试的正确导向作用,加快中小学实验室建设,普及实验教学,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全面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水平。
二、考试对象
凡报考本市的普通高中、普通中专、中等职业学校的郑州市初中应届毕业生,均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实验操作考试。
三、考试内容
考试由河南省教育厅统一命题,统一制订评分标准。命题依据教育部颁布的九年义务教育物理、化学、生物课程标准及教材要求学生掌握的实验技能。主要考查学生的实验方案的设计、实验仪器的选择和组装、实验操作、实验现象的观察、实验数据的记录和处理、实验报告的填写及简单的误差分析。
四、考试分值
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按每科5分、三科共计15分计入中招总成绩。
五、收费标准
按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我省中招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豫计收费[2003]966号)执行,每科4元,三科共计12元。县(市)、区每科上交市考务办1元,用于试卷、培训等费用支出和省统一命题费用。收费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收费基金专用
票据,并严格按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收取的费用,用于中招理
生化生操作考试费用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六、考点设置
2009年市区中招实验操作考试考点由市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办公室统一设置。
新郑市、新密市、登封市、荥阳市、中牟县、上街区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深入调查研究,对考点的设置要充分论证、科学指导,尤其是要做好中招实验操作考试所需教学仪器、设备,特别是易损易耗品的组织供应工作,保证按时按需供应到位。
考点的实验室建设和教学仪器配备必须达到《河南省初级中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试行)》规定的基本要求。实验室台、凳、水、电等设施齐全、规范,考试所用的教学仪器、药品必须统一标准,质量合格,数量充足。每个考点至少设置两个考场。
七、加强领导
实验操作考试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为加强组织领导,郑州市教育局成立了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负责制定、实施全市中招实验操作考试的有关政策,督促指导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实验操作考试的各项工作。各县(市、区)教体局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地区的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组织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