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城学区不变择校名额一个不留
婺城区初中小学招生方案昨发布
自从5月底市教育局发布择校禁令,严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收取或变相收取择校费后,婺城区、金东区、金华开发区如何动作一直都是家长关注的焦点。昨日,婺城区教育局正式发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禁止公办中小学招收择校生,择校名额一个不留。要求义务教育段学校除收取城市学校学生住宿费外,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本报讯(记者方玲珊)昨天下午,婺城教育网站上公布了《关于做好201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最大的亮点是,要求按照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与常住地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公办学校确保按照学区招生,不招收择校生。
【热点问题】
学区是否会有变动?
《意见》明确,根据义务教育段学校学区相对稳定原则,2012年学区按照往年,学区不变。
《意见》要求各校必须确保学区内年满6周岁(200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少年和小学毕业生全部按时进入小学和初中学习。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严格执行免试入学的原则,各类学校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招生不得以成绩作为入学依据,任何学校和个人都不得拒绝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尤其是残疾儿童少年、务工人员子女、学困生以及家庭有困难、行为习惯有偏差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务工人员子女如何入学?
切实保障务工人员子女的受教育权利。符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08〕69号)规定的,在婺城区范围内的务工人员子女,只要务工人员居住地学区学校有多余学额的可以申请入学,学额不足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招生是否有先后顺序?
学校按照户籍在市区的儿童少年,务工人员子女的顺序进行招生。学校在满足城市户籍在本学区就读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后,可考虑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需求。在不能满足务工人员子女需求时,首先考虑在市区购买住房年限情况,其次考虑按规定缴满基本养老保险年限情况,再次考虑租赁房产的年限情况。
对于未能进入申请学校的务工人员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额的学校,学校不得拒收。
务工人员子女,包括统筹安排的其他学生在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中享受本学区待遇。
【招生时间表】
婺城区教育局将2012年婺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时间在《意见》中详细公布:
7月2~3日,公办学校学区内学生报名;
7月4~6日,务工人员子女报名;
7月7~8日,学校审核报名材料,并将各类报名人数汇总报局教育科,7月10日,区教育局下达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计划;
7月11~12日,学校进行招生工作,7月13~19日,学校进行招生名单公示;
7月20日,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由学校印制),并向区教育局上报招生情况。7月25日完成招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