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录取政策和规定
普通高中录取将根据考生填报志愿的先后顺序,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考查成绩和学校综合素质的评定结果是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
1.户籍和学籍条件
凡在我区初中就读并取得学籍的初中毕业生均可报考我区普通高中学校。
本省户籍考生报考建阳一中(含定向生),在本区初中学校学籍须满一年(2015年9月10前转入本区学校就读);外省户籍考生报考建阳一中(不享受建阳一中定向生),必须有三年完整的本区初中学校的学籍。
2.高中录取考生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综合素质评定为合格以上(含合格);
(2)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两科考查成绩均为合格;
(3)在具备以上两个条件下,各高中录取还应具备:
建阳一中:录取建阳一中(省一级达标高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五科的成绩等级均在B级以上(含B级),或允许有一科C级但必须有一科A级。
建阳二中:录取建阳二中(省二级达标高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五科的成绩等级至少在二B、三C级以上。<,/o:p>
麻沙中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五科成绩等级至少两科在C级以上。
在同时具备上述三项条件的考生中,按招生计划数,以考生投档分(含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分数,加上物理学科100分中的60%、化学学科100分中的40%、等级学科奖励加分和政策照顾加分),按批次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考生志愿先后顺序择优录取。
3.录取建阳一中定向生的资格和办法
建阳一中定向生的分配总数为459名,各初中学校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2。
定向生录取资格和办法:
(1)本省户籍。中途转学到我区初中学校学籍满一年的初中应届毕业生(2015年9月10日前办好转学手续);若随父母工作调动转入我区各初中学校的考生,享受转入学校学生待遇,转学手续必须齐全。
(2)第一志愿栏填报建阳一中志愿的考生。
(3)必须达到建阳一中的录取条件,按各初中学校分配名额以考生投档分,择优录取,但投档分不得低于建阳一中统招线40分。
(4)初中学校若未完成定向生分配指标计划,剩余的定向生指标将收回进行全区统筹。在达到建阳一中录取的条件下,从尚未录取建阳一中的考生中按志愿择优录取。具体办法:先将农村中学未完成的统筹定向生名额中的50%在农村中学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再将未完成的统筹计划在全区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5)定向生的招生录取工作安排在建阳一中统招生录取结束后,其他学校录取之前进行。
(6)凡借读在其他学校的应届毕业生不享受学籍所在校定向分配指标,也不享受借读学校定向分配指标。
(7)享受建阳一中定向生的考生名单将在建阳教育信息网上公示一周。
4.往届初中毕业生报考普通高中实行从投档总分中扣除23分后再参加录取。
5.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报考普通高中,不受年龄限制。
6.等级学科奖励加分
为了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普通高中录取时,等级学科生物、地理、思想品德、历史、体育考试成绩达到A级的考生,每学科给予5分的奖励,B级的给予2分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