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川区教育体育局、港闸区教育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市直普通中学:
为进一步加强市区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招生管理,市教育局制定了《2014年南通市区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南通市教育局
2014年5月8日
2014年南通市区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
实 施 办 法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稳步推进中考改革,加强体育、艺术、科技特色学校建设,满足学生个性特长发展要求,根据《2014年南通市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通教发〔2014〕10号)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自主招生学校条件
1.经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批准的体育艺术科技特色学校,国家及省、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可使用不超过5%的统招生计划在市区招收体育、音乐、美术、科技等方面具有鲜明特长和较大发展潜力的学生。
2.省级课程基地学校可使用不超过5%的统招生计划,在市区招收与课程实施、人才培养直接相关的特长生。
二、自主招生项目及计划
根据《关于公布2014年南通市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通教发〔2014〕11号)要求和各普通高中办学特色、项目特点,由各学校申报,经南通市区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确定2014年市区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计划。2014年各普通高中不得增加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招生项目。
三、自主招生程序与办法
1.招生学校制定自主招生简章及学校考核方案,招生简章须明确招生项目类别、计划、报名条件、专项测试办法、成绩公布、录取办法等,并于5月15日前发布。
2.符合条件者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招生学校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名单上报市教育局备案。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于5月22日前完成,材料上报工作于5月24日前完成。
3.招生学校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放专项测试通知书(专项测试时间、地点)。
4.体育、艺术特长生的专项测试规程与评分标准由市教育局统一制定下发,并在测试前向考生公布。专项测试由招生学校组织,市教育局职能部门、市招办对专项测试过程进行监督。科技特长生、省级课程基地学校招收特长生测试规程与评分标准由招生学校自行制定。专项测试工作在5月底前完成。
5.专项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专项测试成绩达到60分的考生方可报考自主招生学校。
6.招生学校向社会公示专项测试成绩合格(专项测试成绩达60分)考生名单,公示期为5天。
7.招生学校向市招办提供测试合格名单,市招办根据招生计划投档,招生学校根据招生简章明确的录取办法进行录取,实行普通高中提前批次录取。录取中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转入该校统招生计划。
四、有关要求
1.各招生学校要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定自主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加强招生工作组织管理。招生学校的自主招生简章、学校专项测试方案经南通市区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方可发布、实施。
2.自主招生专项测试不得组织文化科目考试。招生专项测试过程必须遵守安全保密规定,测试组人员的聘用必须坚持回避原则,考核测试组评委不得聘请本校及考生所在学校教师担任。
3.特长生限报一所特色高中(自主招生项目之间不得兼报),且均须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
4.考生在录取前须与招生学校签订特长生培养协议,明确学生在校期间应承担的训练、比赛、演出等义务,学校须保证特长生专业训练与文化课学习两不误,凡学生参加展演、竞赛等原因影响文化课时,由学校统筹安排好学生补课。学校要创造条件并为特长生专业培训提供帮助。不签订培养协议的考生不予录取。
5.要严格执行招生考试纪律。各校要采取措施,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工作失职等行为。各招生学校不得擅自收取费用。南通市区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的自主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工作人员,将依法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因弄虚作假被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对在自主招生过程中违纪违规的学校和责任人,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市教育局举报电话:85098832(纪检监察室)、85098845(体卫艺处)、85215747(基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