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说明
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要按规定的批次填报志愿,普通高中招生实行一次性录取和不再补录的办法。普通高中是分县(市、区)负责录取,考生不得跨县(市、区)填报志愿,普通高中不得跨县(市、区)和省辖市招生。
普通高中平行志愿投档过程中,如考生投档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英语三门总分再次排序,如仍相同,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志愿全部投档。一旦被录取的考生,不得被任何学校再录取。各校要组织考生认真学习、掌握普通高中录取办法,特别要提醒考生注意所填报志愿的顺序。
普通高中录取时,推荐生、特长生及如东高中创新人才培养试点班预录考生采取加分进档的办法录取相应学校。四星级普通高中推荐生加分分值10分;三星级普通高中推荐生加分分值5分;专业测试合格的体育特长生加分分值100分;艺术、科技特长生加分分值30分;如东高中创新人才培养试点班预录考生加分分值为100分。
7月初,普通高中按录取通知书(加盖市招办录取专用章)接受新生缴费注册。
四、招生录取时间安排
5月22日:全市中招咨询会(地点:南通中专)
5月23~29日:志愿填报工作布置、志愿填报系统调试,中招政策宣传、考生志愿填报指导
5月30~6月2日: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签字确认、学校确认
6月3日前:县招办志愿信息核对、反馈
6月29~30日:提前批次(省免费幼师男生、免费师范生、现代职教体系“3+4”试点项目、师范艺体类统招生录取)
7月1~2日:第一批次(普通高中录取)
7月4~8日:第二批次(职业类学校录取)
集中录取阶段于7月10日前完成录取审批。
中招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涉及每个学生和家庭的切身利益,时间紧,要求高,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本着对每个考生负责的精神,精心组织,强化宣传,落实责任,确保中招录取工作有序平稳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