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南通市中考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实验技能考查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我市中考改革,现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近年来开展理化生实验技能考查的实情,制订2013年南通市中考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实验技能考查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将中考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实验技能考查作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全面引导学校和教师重视实验教学,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大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努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不断完善考查方案、规范考查过程,做到客观、公平、公正。
二、实施原则
1.科学性原则:依据初中理化生课程标准,确定实验考查的范围,科学设置考查的方式、方法、规则及评价标准,考查内容严谨,评价标准合理,考查工作规范。
2.实践性原则:考查学生独立思考与操作能力,突出动手实践考查;考查学生的观察能力、对实验现象和数据的分析、处理能力及对实验结果的归纳总结能力。
3.客观性原则:按照初中理化生课程标准,依据实验技能考查标准进行考查,规范考查过程,考查结果做到客观、公正,如实反映学生实验操作能力的客观实际。
4.可行性原则:考查既要准确把握课程标准,又要充分考虑我市教育装备与实验教学的实际和考查组织实施的可操作性等具体情况,确保考查顺利进行。
5.安全性原则:实验内容设计时应避免使用有毒、有害药品和具有一定危险性的实验操作,制订处理意外事故的预案和相应的保护措施,避免造成伤害事故,充分体现“绿色”实验精神。
三、组织机构
1.成立南通市中考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实验技能考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考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教育局分管局长担任,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市招生办公室、市教科研中心、市装勤中心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
市考查领导小组职责:制定全市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实验技能考查实施方案;审定各县(市、区)考查工作实施细则;指导、监督、检查全市考查实施工作;协调、处理全市考查实施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2.市考查领导小组下设考查办公室
考查办公室设在市装勤中心。考查办公室主任由市装勤中心负责同志兼任。
市考查办公室职责:组织、安排全市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实验技能考查实施工作;公布考查试题;培训县(市、区)考查工作人员;向市考查领导小组及时报告全市考查工作实施情况。
3.各县(市、区)成立本县(市、区)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实验技能考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市、区)考查领导小组]。
⑴县(市、区)考查领导小组由县(市、区)教育局分管局长任组长,成员由县(市、区)教育局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⑵县(市、区)考查小组职责:制定县(市、区)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实验技能考查实施细则;组织、安排本县(市、区)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实验技能考查实施工作;汇总、上报本县(市、区)考查成绩;培训本县(市、区)考查工作人员;协调、处理本县(市、区)考查实施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向市考查领导小组和本县(市、区)教育局报告考查工作进展情况。
四、考试对象、时间、范围、内容、形式
考查对象:具有正式学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以及初二在籍学生,考生报名资格由考生所在学校以及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核。
考查时间:初三物理、化学学科实验技能考查于4月下旬进行,初二生物学科实验技能考查6月底前完成。每场考查时间为15分钟,每场考查间隔时间为10分钟。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考查范围:依据教育部颁发的《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课程标准》和现行初中物理、化学、生物教材,考查范围为学生初中阶段应掌握的分组必做实验内容、实验技能与基本实验操作规范。
考查内容:实验仪器的认识、装配、操作,实验设计,实验现象观察、数据记录、实验结果表述等。
考查形式:全市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统一考查时限。考查试题在考前由学生从指定的实验题中随机抽取1科中的1个题目参加考试,成绩当场评定。
五、组织实施
2013年中考理化生实验技能考查在市招委、市教育局领导下,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实施,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考查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理化生实验技能考查工作。
1.本着就近考查的原则,各县(市、区)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选择交通便利、设施良好、管理规范、考查材料准备齐全的学校作为南通市理化生实验技能考查考点,各考点须建立以学校主要领导为主任的考务组,具体负责理化生实验技能考查工作。
2.南通市中考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实验技能考查试题及评分标准于考查前一周下发,各考点负责印制。
3.为确保中考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实验技能考查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各地要遴选推荐德才兼备的实验教师和管理员参与监考工作,并组织监考培训。
考试日当天,各地要选派人员到各考点巡考。
4.考前一天,各考点学校必须按照要求认真检查实验室软硬件配置情况,确保考查的顺利进行。
六、考查成绩呈现及使用
考查成绩采用现场评定方式,重点考查学生实验过程中操作是否规范、实验仪器选取是否适当、实验方法是否合理、实验结果是否正确,评定的成绩当场密封。
1.考查成绩的呈现
(1)考查成绩的呈现:2013年仍以等级形式呈现,共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2)物理、化学、生物三科实验操作成绩考核过程均以满分100分计,考核原始结果按得分折算四个等级呈现,其中,85分以上为优秀;84--70分为良好;69--60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
2.免试、缓试、补考
(1)补考:在理化生实验技能考查中成绩不合格者,可向学校书面提出申请一次补考,不论补考中成绩如何,一律以合格、不合格两个档次计入成绩。
(2)免试:①凡在市级(含)以上实验操作技能竞赛、比武等活动中获得二等奖以上,或属团体比赛主要成员,经市考查办公室认定,可免于参加考查,考查成绩呈现定为“优秀”;②凡因先天或后天疾病、肢体功能缺失等,确实影响考核的,经市考查办公室认定,可免于参加考查,考查成绩定为“合格”;③凡因先天或后天疾病、肢体功能缺失等,部分影响考核的,经市考查办公室认定,可参加指定科目考查,考查成绩定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办理免试、缓试手续应在考查前一个月内向市考查办公室提出申请。
(3)缓试:凡因不可抗力影响,不能按时参加理化生实验技能考查的,可提前向市考查办公室申请,经批准后可获得缓试资格。缓试一般与补考同时进行,缓试成绩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补考工作由各地装备管理部门组织,统一集中进行,考查规则不变。
3.考查成绩的使用:
2012年初二生物学科实验技能考查成绩、2013年初三物理化学学科实验技能考查成绩均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定体系中的相应评价项目。
各考点妥善保管考查原始资料,及时将考查成绩核对无误后上报,各地装备管理部门在考后一周内汇总并交各地招办,作为中考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重要依据。
在理化生实验技能考核中取得合格以上等次者,方可报考普通高级中学。
理化生实验技能考核成绩有效期暂定为两年。
七、违纪违规的处理
中考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实验技能考查工作违纪违规处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
八、其它
市教育局直属相关学校 参照此方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