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中心校、市直(民办)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3〕58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教体卫艺〔2014〕25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2014年中招体育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考试原则
各学校要认真学习《通知》精神,树立“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提高学生健康素质,是学校教育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促进青少年学生全面发展”的思想,按照《通知》对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总体要求,切实做好2014年度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
二、考试对象及时间
1、考试对象:当年报考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2、考试时间:2014年5月上旬,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项目及计分方法
1.考试项目: 一分钟跳绳;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四项。
2.计分方法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评分标准执行。四项分值为:长跑20分;跳绳10分;立定跳远10分;坐位体前屈10分。
四、严格体育考试工作管理
1、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3]58号)精神,2014年全省中招体育考试所有考场全部实现智能化,使体育考试更加公开、公平、公正。根据省厅要求,我市今年统一采用体育考试专用器材(智能化)进行考试。为了统一体育考试标准,确保数据传输及时、准确、安全,参照省厅提出必购器材的配备标准和要求(见附表)执行。
2、要对考评员队伍进行培训,坚持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对体育考点的管理,规范操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准确,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3、要加强安全教育,认真做好学生年度常规体检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对体育考试特殊情况的处理
1.因肢体残疾丧失运动能力的初中毕业生,因病、伤确实不能参加考试的初中毕业生,可申请免试体育考试:
(1)对丧失运动能力的身体残疾学生,按满分50分的80%计算成绩。
(2) 对意外伤害事故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按满分50分的60%计算成绩。
(3)因内脏疾病长期免修体育课的学生,按满分50分的40%计算成绩。
2.上述免试生,均应在当地进行体育考试一周前,持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和学校有关材料,到市教体局体育考试考务办公室办理申请免试手续。上述免试生的医院证明、个人申请、学校证明材料,要装入该生参加当年中招考试报名的档案中。
3.学生在体育考试中因突发事件而终止体育考试,已考项目有效,未考项目按无成绩计算。
六、体育考试规则
1、考生参加体育考试,要身着运动服或轻便服装,穿运动鞋或轻便鞋,不得穿带钉鞋、皮鞋、塑料凉鞋测试。
2、每位考生四项考试应在一个单元内完成。如因天气变化中断考试,使考生不能够在一个单元内完成四项,可延长至当天完成,当天不能够完成四项考试的考生已考项目成绩无效,另行安排时间重新进行考试。
3、学生参加体育考试无故缺席,每项点名三次不到者,按缺考论处。
七、收费标准
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的收费标准按照豫教财字 〔1998〕9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每生10元。
附件:1、中招体育考试专用考试仪器相关要求
2、中招体育考试男、女生各项目评分标准
2014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