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印《2014年清远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考指南》的函
各有关学校:
为更好地指导我市今年初中毕业生报读高中阶段各类学校,经研究,我办决定编印《2014年清远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考指南》。凡经省、市教育、劳动部门批准具有办学招生许可资格的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均可刊登学校招生简章。刊登学校招生简章的具体要求如下:
1、学校“招生简章”或图片自行排版制作成16开版面Word文档。
2、刊登彩色图片,PC机用“CoreIDRAW”,Mac机用“FreeHand”或“Iuustrator”软件制作。
3、自行排版制作的“招生简章”或图片于4月10日前发送至 QQ邮箱:970634210@qq.com。
4、各学校“招生简章”或图片需经学校主管部门加盖公章或出具证明同意刊登宣传。加盖公章的原件或证明、汇款单复印件、刊登回执(附表)于4月10日前用特快专递邮寄至“清远市新城连江路20号市教育局4楼招考办吴老师收”,邮编511515。
5、为保证招生宣传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所有图片、文字的内容必须真实,不得与现行有关法规和政策相悖,不得含有容易产生歧义的内容或误导考生的表述。各校对本校图片、文字内容负法律责任。
6、学校刊登招生简章的收费标准为:黑白每版3000元,增加一版须加收1000元;彩色每版5000元。
7、各校彩页需刊登在封面、封二、封三、封四、封五、封底的请在电子邮件附件和“刊登回执”的备注栏里说明印刷要求。刊登价格为:封面12000元,封底、封二、封三8000元,封四、封五、末页6000元,其余5000元。若超过2家竞争同一版位,则由招考办电话邀标,价高者得。
8、各校请认真核对自行制作的版面内容。我办将按各校自行排版制作的Word文档及印刷要求交印刷厂电脑扫描排版印刷,不予核稿。若因学校没有认真核稿而造成的版面错漏,我办概不负责。
9、各校宣传印刷费必须于4月20日前按以下方式缴交:
(1)缴款单位直接在本单位开户行将款项划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其它代理业务资金—清远市非税收入过渡清算户
开户银行:工行清远新城北江支行
银行账户:2018020911900012211
(2)缴款单位将转账凭证复印件传真到清远市招考办,传真号码:0763-3384648。(各校传真复印件前,必须用黑色签字笔在复印件空白的地方将转账凭证内付款方和收款方的所有内容及银行进账单号等信息重新写清楚)
(3)我办凭以上清晰的复印件开出“清远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到清远市工商银行办理入账手续并打印财政票据(财政票据打印出来,款项才算真正到位)。至此,整个转账过程完成。我办将用特快专递将财政票据客户联和《报考指南》2本一同寄往贵单位。
汇款时注意: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及银行账户等内容必须一字不差,否则银行将一律退款。若因汇款不清耽误印刷,后果由学校自负。
10、联系电话:(0763)3373128,传真:3384648
联系人:吴老师
清远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2月18日
《2014年清远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考指南》刊登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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