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学生素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 7号)和《泉州市2009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细则》(泉教综[2009]6号)的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成立2009年晋江市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工作机构(另行发文),负责领导、统筹、协调、组织全市的中考体育考试工作,体育考试工作在考区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按本办法规定组织实施。
二、实施对象
晋江市2009年所有参加毕业升学(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考试的初中毕业生(含应、往届)。
三、考试项目设置
根据教育部全日制义务教育《体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所规定的教学内容和锻炼项目,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项目定为三项。其中必考一项,选考两项。
(一)必考项目:男1000米跑、女800米跑。
(二)选择项目:考生可在以下项目中任选两项(不得重复)。
1.立定跳远 2.一分钟跳绳 3.实心球 4.一分钟仰卧起坐(女)
四、考试顺序编排
为便于体育考试的组织和实施,各校在报名基础上要严格按照下列归类考试项目顺序进行编排,男女分开,先男后女,16人为一小组。请各校严格按照考试项目顺序编排进行模拟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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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 |
1000米 |
1分钟跳绳 |
立定跳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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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 |
1000米 |
立定跳远 |
实心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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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 |
1000米 |
实心球 |
1分钟跳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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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类 |
800米 |
实心球 |
1分钟仰卧起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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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类 |
800米 |
1分钟跳绳 |
1分钟仰卧起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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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类 |
800米 |
立定跳远 |
1分钟仰卧起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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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类 |
800米 |
立定跳远 |
实心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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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类 |
800米 |
实心球 |
1分钟跳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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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类 |
800米 |
1分钟跳绳 |
立定跳远 |
五、中考体育考试时间与地点
1、中考体育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全市考生统一在晋江市体育中心田径场组织考试。
六、考试办法
为保证中考体育考试公平、公正,各校按市教育局的考试时间安排组织考生参加体育考试,每个考生必须在半天内完成三个项目的考试,同一所学校的考生必须在同一天内完成测试。
七、考试实施
(一)考前三十分钟
1、主考、考务人员、测试人员、工作人员集中,听取主考布置当日工作要点及注意事项。
2、保卫人员清场封闭考场,医务人员准备药具,检查开水供应情况。
3、各校领队、教练组织考生到达考点,依照编组情况排队等候检录。
(二)考前十五分钟
1、测试人员按项目到达测试点,检查场地、器材准备情况,做好测试准备。
2、学校联络员组织考生点名,核对准考证,按每组16人整队后依次把各组考生带到考点检录处交给考点检录员,考点检录员接到学生后,首先核对考生《准考证》并按《准考证》顺序制作并发放“射频IC卡”,由考点联络员带领考生进入考场做准备活动,准备测试。
(三)考试开始
1、考生凭《准考证》和“射频IC卡”按每16人一小组,参加自选项目测试后,再参加1000米或800米的项目测试。
2、考生全部完成《准考证》上标明的三项测试后,凭《准考证》把“射频IC卡”交考场数据处理(电脑操作)人员作成绩登记,考生可当场查看自己的考试总成绩。
八、评分办法与标准
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成绩当场公布,考试成绩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分标准评定。
九、计分办法
升学体育考试每项满分为100分,三项计300分,再折算成A、B、C、D等级(A为255分及以上,B为210分-254分,C为180分-209分,D为179分及以下)。
十、结果运用
按2009年中招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有关免考缓考等规定
(一)身体肢残丧失运动能力、患有不适宜激烈运动疾病的学生可免考:①四肢残疾的学生,可持市残联审批的残疾证原件到学校申请免考。②临时意外四肢损伤并丧失运动能力的、患有不适宜激烈运动疾病的学生,需提交市级以上医院证明原件(含病历、检查报告、收费凭证等相关材料)到学校申请免考。申请免考的学生需填写免予体育考试申请表,经学校审核公示三天后,由学校把申请表连同有关材料于3月30日前报送市教育局中教科审查核准。未经市教育局确认和核准的,成绩以0分计算。
(二)考生因临时伤、病(含女生例假),不能按时参加体育考试,持学校批准证明,经考场主考批准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可准予缓考。缓考时间一般安排在该考场考试结束后的两周内进行。考生只允许一次缓考,缓考者的考试时间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
(三)在体育考试过程中,如考生出现意外事故,经考场主考批准,可准予该项当场补考一次。如确实不能补考,经主考批准并报市教育局备案,该项目可予以缓考处理。已考项目成绩有效,缓考项目以缓考成绩为准。
(四)借读生、往届生升学体育考试组织及管理。借读生在原学籍校报名参加体育测试,往届生在就读校报名参加体育测试。
(五)回原籍考生体育考试组织及管理。属晋江市户籍、在本省范围内借读的考生可以在学习所在地参加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由学习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中招办)出具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成绩证明回原籍登记入册;属晋江市户籍、在省外借读的考生必须到户口所属镇服务区中学报名,参加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
(六)凡无故缺考或冒名顶替的,均以0分计算,不得补考。冒名顶替及有其他考试舞弊行为的,还将视情节轻重按违反考试纪律等有关规定追究考生及考生所在学校的责任。
十二、收费办法:按省教育厅规定标准执行。
十三、考务工作
(一)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校要加强体育考试宣传教育,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后勤保障,确保体育考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二)为保证体育考试工作顺利开展,市教育局将对被抽调的考务人员,统一组织严格的业务培训,未经培训的考务人员,不得上岗。同时要加强考场医疗保护措施,消除一切安全隐患,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
(三)端正考风,严肃纪律。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考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不允许有任何人为因素干扰或降低考试标准。对考试中出现权钱交易、弄虚作假等现象,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凡在升学体育考试中出现舞弊行为,一律按违反招生考试纪律论处。市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85681355;85660279),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各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年度常规体检,科学指导学生进行体育锻炼,教育学生在报名时,既不隐瞒病情,也不虚报疾病;在体育考试期间,特别要注意加强安全教育,注意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