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泉州永春中考录取批次和办法
(一)普通高中
1、录取批次。录取分四批进行,达标中学统招生、定向生、择校生按录取批次及招生计划一次性切线招满。具体批次如下:
第一批:一中、三中、美岭中学
第二批:侨中
第三批:五中、六中
第四批:四中、二中
2、达标中学录取条件。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等级“良”以上(含“良”),学校考查科目成绩合格,参加全市统一毕业升学考试十个学科(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体育)成绩均达C级及C级以上(其中体育考试成绩只作为达标中学录取准入的依据),并达到各类达标中学招生的等级要求,最后按学生志愿以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含因政策照顾加分或按规定扣分的实际分数,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三级达标中学投档录取时生源不足,综合素质评定合格以上(含合格)和学科等级D级的考生可以参加投档录取。
3、切线录取办法。根据《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方案(试行)》(泉政办〔2005〕40号)精神,普通高中录取工作要根据考试成绩、学生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来进行。具体为:
根据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历史、生物、地理成绩的等级情况,采用“A先”原则,等级按9A、8A1B、8A1C、7A2B、7A1B1C、7A2C、6A3B、6A2B1C、6A1B2C、6A3C、5A4B、5A3B1C、5A2B2C、5A1B3C、5A4C……的顺序,依次确定入选考生。录取切线根据考生志愿、成绩及学校招生计划数(永春一中、永春三中、美岭中学统招生计划数应扣除三所学校2012年自主招生录取的人数,即永春一中104人、永春三中41人、美岭中学80人),从等级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录,并按1:1投档录取,即:先录取等级“9A”的考生,再录取等级“8A1B”的考生,以此类推,直至招生计划数录取完成的那一个等级为止。如果入选的考生超过招生计划数,则从入选等级的最后一个等级的考生中,按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志愿1:1投挡录取。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在达到学校录取等级要求的考生中,若出现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总分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有多名相同分数的考生,全部给予录取。
4、永春一中定向生录取办法。定向生录取工作安排在统招生录取后择校生录取前进行,按照先降分数后降等级的原则进行切线录取,即根据各校的定向生计划数,采取适当降低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总分和等级后进行择优录取。降低分数的幅度控制在招收定向生学校统招生的最低录取分以下30分以内(含30分),降低等级的幅度控制在招收定向生学校统招生的最低录取等级以下5个(含5个)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