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校7月6日起招生 不得考试
民办学校初中招生时间在7月6日至7月15日,7月16日至17日将拟招收的新生名单报送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7月18日后凭审核后的新生名单到各县(区、市)招生办办理有关入学手续。
市直两所民办中学初中招生计划已确定,具体如下表——
市直两所民办中学初中招生计划表
按规定,民办学校可依据报名者提供就读小学期间的《小学生素质发展评估手册》或《学习成长记录册》进行录取,但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
此外,民办初中应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下进行招生,学校应按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地域范围免试招收初中新生。新生录取通知书应该注明该生是在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内,学校在新生注册后15天内把新生花名册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确认学籍,并按规定建立学生学籍管理档案。如果擅自编列学籍号招收计划外的学生,将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