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浦东新区高中阶段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的通知
各中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区学生健康促进大会以及上海市体教结合工作会议精神,优化青少年高水平运动员培养机制,提高我区青少年竞技体育水平,根据《浦东新区体教结合学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将继续开展2015年普通高中阶段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现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的编制
(一)招生学校及项目
1.由上海市体教结合联合办公室认定的二线运动队(或试办)学校以及上海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招收市规定项目的体育特长生工作,按《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体育局关于2006年本市普通高中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的意见》(沪教委体〔2006〕3号)执行。上述两类学校根据区体教结合项目布点的需要,还可以招收市规定项目以外的体育特长生。
2.根据《浦东新区体教结合学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区教育局认定的各类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或区体育竞技项目布点的高中阶段学校,可以招收与本校体教结合项目相关的体育特长生。
3.少体校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参照本通知执行。
(二)招生计划
各校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经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统一编制公布(附件1)。
二、特长生的申报条件
(一)在浦东新区参加初中毕业升学统一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报体育特长生:
1.在义务教育阶段八、九年级获得市教委、市体育局认可的并与招生学校项目对口的市级及以上正式体育比赛集体项目前6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5名的学生。
2.在义务教育阶段八、九年级获得由区教育局举办的并与招生学校项目对口的区级正式体育比赛集体项目第1名的主力队员以及个人项目前2名的学生。
3.确有潜质的优秀体育人才(此类学生统一由区体教结合办公室委托相关专业教练认定)。
(二)18周岁以下(1997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往届初中毕业生,符合上述条件的,经区体教结合工作办公室审核认定,也可以申报体育特长生。
(三)外区县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体育局关于2006年本市普通高中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的意见》招生条件的学生可以报考我区的市办二线运动队学校以及上海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详见市教委通知)。
三、特长备取生的确定
考生通过原就读学校推荐、本人申报、招生学校测试、区教育局审核、公示等环节成为特长备取生,特长备取生是特长生招生录取的前提条件。
(一)申报
考生报考体育特长生须经所在初中学校推荐,并填写《2015年浦东新区初中毕业体育特长生申报表》(附件2)。推荐学校应严格审查,并将拟推荐情况在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申报体育特长生的往届初中毕业生申报资格由区体教结合工作办公室专门认定。
(二)测试
1.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制定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并向社会公示。考生根据有关学校的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到相应学校报名,并参加体育特长测试。
2.体育特长测试分三个批次进行,第一批学校为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第二批学校为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第三批学校为一般高中,以便考生参加不同批次学校的测试。
3.考生所在初中可向不同批次的学校推荐考生,但不得向相同批次的学校推荐同一名考生;考生可选择不同批次的学校参加测试,但不得选择相同批次的学校分别参加测试。
4.各招生学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测试,各校在组织测试时,必须安排3名专家担任评委,其中1名由校方委派,另2名评委在由区教育局体育处提供的该项目的专家组名单中选取。
5.学校在测试工作完成后2个工作日(包括测试当天)内将考生是否被学校确定为特长备取生情况告知考生本人。
6.考生一旦被招生学校确定为特长备取生,不得再参加下一批次招生学校的测试。
(三)确定
1.各招生学校根据考生特长测试情况,综合文化成绩,以择优录取的原则、1︰1(计划数:特长备取生)的比例确定特长备取生名单。
2.各招生学校的工作程序及录取名单由校务会集体讨论决定。
3.各招生学校将学校确定的《2015年浦东新区初中毕业体育特长备取生汇总表》(附件3)、《2015年浦东新区初中毕业体育特长生申报表》并附佐证材料一式三份,在2015年5月6日前交区青少年活动中心体育部(地址:周浦镇周东路609号,周东一村内13号,青少年活动中心体育部严军平老师收,邮编:201318)。
4.经区教育局审核,各招生学校确定的特长备取生名单将在区招生办网上公示1周。
四、特长生的录取
体育特长生的录取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原则。
(一)投档顺序
体育特长生的录取,仅在已取得特长备取生资格的考生范围内进行,其录取顺序安排在“0” 志愿、“名额分配”志愿录取之后,“一到十五” 志愿录取之前。
(二)投档条件
获得特长备取生资格的考生,凡其学业考试成绩达到上海市公办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70%及以上,均由区招生办投档录取。
五、特长生招生工作的组织管理
(一)加强工作规范
1. 体育特长生招生学校以及招生项目、招生人数均由区教育局批准,未经批准的高中阶段学校不得招收体育特长生。招生学校的招生计划应予以公示。考生报名参加体育备取生测试必须经过毕业学校公示,未经毕业学校公示的考生,不得予以推荐。考生一旦通过测试,必须由区招生办集中公示,未经招生办公示的考生,招生学校不得将其作为体育特长生录取。
2. 各相关学校必须严格按照《2015年浦东新区高中阶段学校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日程安排》(附件4)规定的时间节点做好相关工作。
(二)健全监督机制
1.区教育局德育处、区体教结合工作办公室将配合局纪监室,加强对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招生学校的校长是特长生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具体事宜的教师、教练员是招生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2.对违反招生纪律规定的学校,取消其特长生招生资格,对违反招生纪律规定的人员,予以严厉查处。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其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
六、加强特长生的后续培养和管理
招生学校应加强对特长生的培养、训练;被录取的体育特长生应严格按照学校的要求,积极参加训练与竞赛等活动;招生学校应在招生工作完成后,将实际录取的特长生名单上报区教育局德育处,并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体育特长生发展情况的跟踪管理。
七、特长生招生工作的宣传
各初中学校要加强特长生招生工作的宣传,通过多种途径,将本文件特别是《2015年浦东新区高中阶段学校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表》,向广大应届初中毕业学生作广泛宣传。各高中体育特长生招生学校要尽早通过校园网等平台,向社会公布特长生招生简章,让更多学生及时了解学校的招生信息和动态。
特此通知。
附件:1.2015年浦东新区高中阶段学校体育特长生招生计
划表
2.上海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特长生申报表
3.2015年浦东新区初中毕业体育特长备取生汇总表
4.2015年浦东新区高中阶段学校体育特长生招生工
作日程安排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
2015年3月31日
附件1
2015年浦东新区高中阶段学校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表
序号 |
学校名称 |
招生项目 |
招生人数 |
备注 |
1 |
建平中学 |
篮球(女) |
7 |
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 |
2 |
进才中学 |
排球 |
10 |
游泳 |
4 |
桥牌 |
6 |
3 |
上海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
足球(男) |
6 |
4 |
洋泾中学 |
田径 |
5 |
篮球 |
5 |
5 |
南汇中学 |
足球 |
6 |
田径 |
4 |
6 |
川沙中学 |
田径 |
5 |
射击 |
5 |
7 |
东昌中学 |
足球(男) |
6 |
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 |
8 |
高桥中学 |
足球(女) |
8 |
9 |
周浦中学 |
健美操 |
6 |
10 |
新川中学 |
围棋 |
5 |
武术 |
5 |
11 |
三林中学 |
篮球 |
6 |
12 |
浦东中学 |
柔道 |
3 |
13 |
大团高级中学 |
定向越野 |
4 |
14 |
新场中学 |
综合 |
20 |
15 |
杨思高级中学 |
综合 |
10 |
16 |
北蔡高级中学 |
乒乓球 |
5 |
龙舟 |
10 |
17 |
上南中学 |
游泳 |
5 |
18 |
文建中学 |
手球 |
4 |
羽毛球 |
4 |
19 |
南汇一中 |
毽球 |
6 |
20 |
建平世纪中学 |
击剑 |
5 |
21 |
张江实验中学 |
田径 |
5 |
一般高中 |
22 |
川中北校 |
综合 |
35 |
附件2
上海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特长生申报表
区县: 毕业学校: 考生登记号: 身份证号:
姓名 |
|
性别 |
|
身高 |
|
体重 |
|
出生
日期 |
年 月 日 |
训练项目 |
|
专项 |
|
是否已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 |
|
注册号 |
|
家庭地址 |
|
邮
编 |
|
电
话 |
|
个人特点
运动简历 |
|
体 育 运 动 成 绩 |
主要比赛成绩 |
竞赛名称 |
时间 |
地点 |
取得成绩 (名次) |
证明与推荐教练签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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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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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业 文 化 成 绩 |
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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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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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 |
|
理化 |
|
文化考试总分 |
|
市普高录取控制线 |
|
招收学校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区县体育局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区区县教育局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市青训中心和学生活动中心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市体育局青少处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市市教委体卫艺科处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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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请打印或复印,报名前请填妥有关内容(包括学校推荐意见)。
2、报名时应交本表一式四份。一份由招生学校留存,三份交区教育局德育处。
附件3
2015年浦东新区初中毕业体育特长备取生汇总表
学校(盖章):
附件4
2015年浦东新区高中阶段学校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日期 |
内容 |
责任部门 |
3.1—3.13 |
制定《关于做好2014度本区普通高中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的通知》 |
德育处、基础教育处、招办 |
3.13—3.18 |
各招生学校申报招生计划 |
各有关高中学校 |
3.25前 |
下发《关于做好2014度本区普通高中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的通知》 |
德育处、基础教育处、招办 |
4.1—4.13 |
各初中学校动员,完成特长生推荐工作 |
各初中学校 |
3.27前 |
各招生学校制定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并上报 |
各有关高中学校 |
3.27 |
完成各校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审定工作 |
德育处、招办 |
3.30 |
各招生学校公示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 |
各有关高中学校 |
4.11—4.12 |
各招生学校完成特长测试并于2日内向考生公布结果 |
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 |
4.18—4.19 |
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 |
4.25—4.26 |
一般高中 |
5.6前 |
各招生学校上报备取生名单 |
各有关高中 |
5.8前 |
审核各校备取生名单 |
教育局 |
5.11—5.15 |
备取生名单集中公示 |
招办 |
5月18日 |
备取生完成志愿填报 |
考生、初中学校 |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3月31日印发 |
(共印1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