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6:
汕头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照顾对象”名册表
单位(盖章):
序号
报名号
姓名
照顾入区 县
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残疾军人子女
驻汕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本市环卫工人、殡葬工人子女
父母一方拥有本市常住户籍
引进人才子女
户口在迁入过程中
台胞子女
注:1、根据考生照顾类型,在相应位置打“√”;
2、此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区县存档,一份由区县招生办于4月10日前按本区县报名点代码顺序整理后上报市招生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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