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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韶关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资格条件

来源:韶关市教育局 2016-5-14 9:27:39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资格条件

(1)普通高中招生必须从参加今年中考的考生中择优录取,考生必须具有《韶关市2016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北江中学、市一中、市田中录取新生的综合素质评价资格线为: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30个项目中,必须有60%以上的项目被评为良好(B级)以上。在确定综合素质评价资格线的基础上,根据分类处理、等额投档的原则,按照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新生预录名单,招生学校复核后报主管部门审定正式录取名单。综合素质评价中有项目被评为不合格(D级)的考生,可由招生学校根据本校的培养目标和管理情况,决定是否录取。

(2)生物、地理科成绩的资格条件。北江中学、市一中、市田中录取新生的生物、地理科成绩均需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其他普通高中录取新生的生物、地理科成绩均需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录取新生不设生物、地理科成绩等级要求。

(3)出档分数线。市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出档分数线由市教育局划定;乳源高级中学、始兴中学、仁化中学、乐昌市一中与市辖三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出档分数线由市教育局与有关县(市、区)教育局协商划定;其他各县(市)属普通高中招生出档分数线由当地县(市)教育局自行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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