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嵊州中考高中招生志愿填报说明
1.高中招生志愿填报必须填涂《嵊州市2012年高中招生志愿卡》(以下简称志愿卡),填报的志愿信息作为高中录取的依据。
2.高中招生志愿共分六批,第一至五批为普高志愿,第六批为职高志愿。各批次志愿安排如下:
第一批:嵊州中学、马寅初中学推荐生志愿。
第二批:嵊州中学、马寅初中学其他并轨生和爱德外国语学校并轨生招生志愿。
第三批:嵊州中学、马寅初中学、爱德外国语学校择校生志愿。
第四批:黄泽中学、崇仁中学、长乐中学、三界中学并轨生招生志愿。
第五批:黄泽中学、崇仁中学、长乐中学、三界中学择校生志愿。
第六批:市职技校、市职教中心
第七批:城关职校、体育学校、越风美校、齐山职校招生志愿。
3.考生填报志愿时,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分批次填报,其中,第一批嵊州中学、马寅初中学推荐生志愿必须与《嵊州中学、马寅初中学推荐生招生推荐登记表》志愿一致,如不一致以《嵊州中学、马寅初中学推荐生招生推荐登记表》志愿为准。录取时,按批次先后顺序进行。普高志愿同批次不设志愿差,同一批次录取时,按学生填报的志愿次序择优录取。职高按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另设专业服从调配志愿。已被前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批次的录取。
4.考生应在熟悉招生有关内容的基础上慎重填报志愿。考生《志愿卡》填妥后,须有本人及其家长签名,考生《志愿卡》在规定时间上送招办后,一律不得改动。
5.考生有履行个人志愿承诺的义务,必须按所填志愿接受录取,报到入学。
6.引导初中学生填足填好两个批次的职高志愿,作为录取时调配的依据。“3+2”“五年一贯制”高职类要收取教育发展基金,志愿填报时,要提醒考生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
7.各初中学校应认真做好考生填报志愿的教育、宣传和指导工作,学校不得包办或强行规定学生志愿填报,确保考生志愿填报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