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县第一中学2014年提前自主招生方案
根据《温州市2014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实施方案》(温教发〔2013〕146号)及《2014年温州市重点中学提前自主招生实施办法》(温教发〔2013〕147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洞头县第一中学2014年提前自主招生方案。
一、条件与对象
提前自主招生对象为具有创新潜质、综合素质全面、学科特长突出、学业成绩优秀、身心健康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文化成绩以八年级第一学期期末成绩(占20%),八年级第二学期期末成绩(占20%),九年级第一学期期末成绩(占20%),九年级第二学期县初中毕业生学业二次适应性考试成绩(占40%)权重计算形成“自主招生总分”。文化成绩指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思品(社会思品以卷面分的50%计入总分)五个学科。各校须在提前自主招生计划数1:1.5倍的对象范围内按照“自主招生总分”排序择优推荐,且须在我县自主招生推荐学校具有连续两年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名额及分配
(一)2014年洞头县第一中学提前自主招生名额为60名,原则
上按2014年初中毕业生人数分配到各个初中学校,适当向元觉义校、霓南义校、洞二中等学校倾斜。学校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择优推荐。
(二)对于今年无法完成推荐名额或推荐生源质量不佳的学校,明年将减少分配名额。
各校自主招生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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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校 |
推荐名额 |
学 校 |
推荐名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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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霞中学 |
15 |
霓南义校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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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中学 |
20 |
洞头二中(大门)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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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觉义校 |
4 |
洞头二中(鹿西)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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霓北中学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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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60 |
注:名额计算方法:各校初三毕业生总数*(60/全县初三毕业生总数)
三、方法步骤
(一)制订方案:各校要以素质教育和全面育人的理念为导向,根据《洞头县第一中学2014年提前自主招生方案》要求,制定《XX学校2014年提前自主招生推荐细则》。
(二)宣传发动:3月5日至3月12日,各校将《洞头县第一中学2014年提前自主招生方案》、本校2014年自主招生推荐细则及推荐工作等相关要求向全校教师、九年级学生及家长宣传解读。
(三)学生报名:学生自愿报名,时间定于3月20—24日。
(四)学校推荐:各校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召开报名学生家长会,通报本校自主招生推荐细则及相关工作事宜。择优确定自主招生推荐对象名单,并在校内张榜公示三天。
(五)审核确认:3月29日前,各校将“洞头县第一中学2014年提前自主招生推荐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 学校提前自主招生推荐对象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稿和学校盖章后的纸质稿一起送到洞头县第一中学行政办公室(地点:三谦楼3楼)叶晓妮老师处进行审核。联系电话:13606874853(机关网673358)、588586(办公电话)。
(六)推荐录取:洞头县第一中学根据各校的推荐材料进行录取。录取名单于4月10日前在洞头教育网公示,4月中旬由洞头县第一中学向录取对象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名单报县教育局中招办。
(七)其他:
1.参加毕业生学业考试规定。已被自主招生提前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2014年洞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但必须参加文化科目考试,文化科目考试成绩计入初中毕业生学业成绩档案。
2.优秀学生奖励规定。已被自主招生提前录取的学生,中考成绩达到温州中学录取分数线,奖励学生20000元;达到温二高录取分数线奖励学生10000元;达到温八中录取分数线奖励学生5000元。
3.跟进措施:已被自主招生提前录取的学生,洞头县第一中学将单独编班,选派优秀教师进行初高中教材衔接和拔尖课程学习。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切实加强对提前自主招生工作的领导,在3月5日前成立以校长任组长的自主招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要在校内张榜公布。
(二)实行公示制度。各校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涉及提前自主招生推荐工作的时间、名额、方法、步骤等内容以及推荐对象,均要在校内外张榜公布,接受学生、教师及社会的监督。
(三)实行回避制度。各校提前自主招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子女、直系亲属申请报名的,要实行回避制度。
(四)实行巡视检查制度。在提前自主招生推荐过程中,洞头县第一中学和县中招办将对各校提前自主招生推荐工作进行明查暗访与监督。
(五)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凡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相关学生的录取资格,并根据有关招生政策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附件:1.洞头县第一中学2014年提前自主招生推荐表
2.学校提前自主招生推荐对象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