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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教育局2015无锡中考高中招生工作意见

来源:无锡市教育局 2015-5-14 19:16:11

各市(县)、区教育局,市学校管理中心,各有关学校(单位):

    现将《二○一五年无锡市区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二○一五年无锡市区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无锡市教育局

2015年5月14日

二○一五年无锡市区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为规范有序做好二○一五年无锡市区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促进高中阶段教育优质特色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规范招生考试和学校办学行为等文件精神,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和推进教育现代化工作目标,坚持从实际出发,进一步优化完善中招制度,严格规范招生秩序,使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利于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深化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高中阶段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发展,更好地促进创新人才培养和学校特色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受教育需求。

    二、招生计划和范围

    1. 市区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根据教育需求和招生学校实际办学能力研究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所有高中阶段学校都必须按照计划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更不得无计划招生。各校招生计划一经确定公布,不得随意增减。

    2.  根据国家、省关于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统一要求,从今年起,市区高中招生取消“计划外招生(择校生)”,同时取消相应的“择校费”。

    3.  市一中、辅仁高中、梅村高中、天一中学、锡山高中、太湖高中6所热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自主招生计划、指标分配计划和统招计划。

    4. 热门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继续按不超过本校年度招生总计划15%的比例,根据市教育局批准的招生工作方案实施;统招计划原则上按原“计划外招生”比例安排,统招生的招生范围为整个市区。

    5. 继续实行热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按比例分配到初中的做法。市一中、辅仁高中、梅村高中和太湖高中除自主招生和统招计划外,其余招生指标全部分配到相关初中学校(不含锡山区、惠山区),指标分配数按各初中学校参加中考人数,参考各校规范办学、素质教育情况和办学水平并兼顾地域因素确定,在中考后适时予以公布。天一中学、锡山高中继续在本区范围内实行除自主招生和统招计划外的招生指标全分配,指标分配办法分别由锡山区、惠山区教育局确定。

    6.  除热门普通高中外,其他普通高中、职业类学校的所有招生计划均为统招计划,招生范围均为整个市区。

    7.  鼓励支持四星级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有条件的学校,可以举办科技、艺术、体育等特色班或招收科技、艺术、体育等特长生,由学校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上报招生办法、招生范围、择录标准,承诺招生结果向社会公开,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8.  市一女中、大桥实验学校、湖滨中学、外国语学校根据市教育局批准的完中直升工作方案,按确定的规模、标准和办法实施2015届初三毕业生免试直升高中工作。直升学生不参加全市统一中考,毕业考试由所在学校自行组织。上述四所学校的初三毕业生要求报考其他高中学校的不受限制,报考其他高中学校必须参加全市统一中考。

    9. 国际课程实验班招生范围为整个市区。太湖高中艺术班招生范围为整个市区。市一女中可面向全市招生。

    三、学业水平评价和综合素质评价

    1. 各类学校招生均须以初中毕业生的学业水平评价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学业水平评价分学业考试和学业考查。学业考查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招生录取的资格条件,凡报考三星级及以上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省级以上重点职业学校的考生,学业考查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必须全部达到合格等第。学业考试成绩为各校对具备相应资格的考生进行取舍的标准(实行自主招生和直升的学校,按批准的方案和本意见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 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考查按《无锡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修订稿)》(锡教基〔2008〕24号)、《2015年无锡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考查方案》(锡教发〔2015〕21号)的规定执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其中评价得A等第的学生名单要在校内公示一周。各区和市属学校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考查结果,统一于5月28日前随同考生电子档案一并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3. 学业考试的组织按《2015年无锡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考查方案》(锡教发〔2015〕21号)和《2015年无锡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方案》(锡教体〔2015〕23号)执行。学业考试成绩由学校通知考生本人。如果考生对成绩有疑问,学校可于指定日派专人持介绍信到市教育考试院申请复查试卷。除个别报名考生外,其他考生单独要求查卷的不予受理。查卷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负责,核查仅限试题有无漏批和结分有无差错。

    4. 报考旅游、服装表演等学校(专业、工种)的考生须参加面试,报考科技、艺术、体育类特色班和特长生的考生须参加加试。面试、加试工作在填报志愿前完成,面试、加试合格的考生,方可报考上述相关学校及相关专业。

    四、体格检查

    除只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外,其他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体检。报考幼师、烹饪、餐厅旅馆服务、食品制作、护士、口腔技士、助产士、外事服务、药学、制药技术等专业的考生体检时须检查肝功能。

    五、录取批次和志愿填报

    1. 录取批次

    今年中招录取工作共分四个批次。提前录取批次,录取学校为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师范专业)、常州幼儿师范学校(学前教育免费男生)。第一批次分二个阶段,第一阶段录取学校为市一中、辅仁高中、梅村高中、天一中学、锡山高中、太湖高中、市一女中;第二阶段录取学校为市三高中、市北高中、青山高中、第六中学、锡东高中、怀仁中学、洛社高中、玉祁高中、堰桥高中和有关学校“中职与本科3+4分段培养”项目。第二批次录取学校为其余所有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技师学院和高级技工学校的高级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有关学校“中高职3+3分段培养”项目、“3+开放本科”项目。第三批次为中等职业学校(含部省属中专、职业中专、技工学校)注册入学。

    2. 志愿填报

    (1)志愿填报学校:报考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技师学院和高级技工学校的高级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以及有关学校“中职与本科3+4分段培养”项目、“中高职3+3分段培养”项目和“3+开放本科”项目需填报志愿,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不需填报志愿。

    (2)志愿填报时间:为方便学生和家长根据中考成绩选择填报合适理想学校,中招志愿填报安排在中考成绩公布后进行。志愿填报时间:6月29日至7月1日。

    (3)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具体流程:由市教育考试院发给每位考生上网用户名、用户密码;考生上网登录填报志愿网站,登录后立即修改用户密码(注意保密);填报志愿;提交志愿;到所在学校打印《志愿确认表》;考生和家长签字确认。志愿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4)提前录取批次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师范专业)、常州幼儿师范学校(学前教育免费男生)可填报一至二个专业。

    (5)第一批次第一阶段录取学校志愿分为“分配”和“统招”二类,分配类设一个志愿,统招类设二个志愿。考生可在规定报考范围内选填分配类招生学校一所和统招类招生学校一至二所。分配类志愿与统招类志愿可以是不同学校。填报本批次(阶段)四星级高中的国际课程、科技、艺术、体育等特色班和市一女中的,须填报在统招类志愿栏内。

    (6)第一批次第二阶段录取学校志愿设A、B、C三个平行志愿。考生可在三个志愿中相应选填一至三所本批次(阶段)四星级高中和“中职与本科3+4分段培养”项目学校,其中每所“中职与本科3+4分段培养”项目学校可填报二个专业。报考本批次(阶段)普通高中科技、艺术、体育特色班和特长生的,A志愿必须填报该普通高中。

    (7)第二批次录取学校志愿设A、B、C三个平行志愿。考生可在三个志愿中相应选填一至三所本批次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和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的高级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 “中高职3+3分段培养”项目学校、“3+开放本科”项目学校,其中,每所职业类学校可填报三个专业。

    (8)自主招生预录取和完中直升录取工作在6月6日前完成。凡与自主招生学校签订预录取协议的考生,在填报第一批次第一阶段分配类志愿时必须填报该学校。凡与完中直升学校签订录取协议的学生,不得同时与自主招生学校签订预录取协议,也不再参加中考。

    (9)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不需填报志愿,实行由招生学校自主招生、注册入学。市教育局、人保局、发改委根据职业教育布局规划和学校办学能力,核定各校招生计划。考生凭户口簿、准考证、毕业证向招生学校申请注册入学。学校根据学生中考成绩、学业考查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等自主确定录取标准和招生方式。

    (10)考生报考有寄宿条件的学校,凡需寄宿的必须注明“寄宿”。

    (11)各初中学校必须认真负责地指导考生填报志愿。考生填报志愿应由其本人和家长自主决定,学校、教师均不得强制学生填报或不填报某个志愿。如发生此类情况,经查实情节较重的,一律予以严肃处理。填报志愿期间,由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相关招生咨询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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