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港区教育体育局 关于2016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镇中小学:
为做好2016年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临沂市教育局关于2016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临教基字〔2016〕11号)文件精神,现就2016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招生原则
坚持以教育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招生办法
(一)小学招生
1.入学对象:凡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具有本区正式户口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严禁招收学龄前儿童入学,严禁提供虚假信息入学。
2.入学原则:按各镇施教区免试就近入学,进入本区域内的学校一年级学习。小学新生报名,家长携子女凭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到所在施教区内的小学办理报名手续。
3.报名及招生时间:各学校招生工作原则上在7月5日前结束,新生电子学籍档案须于9月20日前注册完毕。
(二)初中招生
1.招生对象:本镇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本区学生以电子学籍为准。初中学校禁止招收非毕业年级学生。
2.入学原则:各镇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直接升入本镇初中就读。新生报名携入学通知书、六年级毕业证书办理报名手续。
3.报名及招生时间:各学校招生工作原则上在7月5日前结束,新生电子学籍档案须于9月20日前注册完毕。
三、工作要求
(一)各学校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按照免试划片就近入学原则,各镇和镇域内施教区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按时入学。
(二)各学校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积极加强与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及时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辖区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如招生工作政策、招生入学片区、入学信息登记时间、地点,以及身份确认时间、地点及携带所需审核的各种证件等。
(三)各学校要按照户籍与实际居住地相结合的要求,依据学校实际容量和教学能力等 对学区进行积极稳妥、科学合理的动态调整,实现服务范围无缝隙覆盖。当学区内学生数量少于招生人数时,学生直接入学;当学区内学生数量超过招生人数时,由 区教体局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予以统筹安排,保证学区内符合条件的学生入学。
(四)各学校根据本区域入学适龄儿童数量,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合理确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级规模,安排适龄儿童入学。
(五)各学校应按照区体局确定的就近入学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安排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严禁违规跨区域、跨学区招生;严禁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文化课考试;不得将招生入学工作与各类学科竞赛、等级考试证书挂钩; 一年级新生实行“电脑分班”、均衡编班,不分重点班与非重点班,编班过程邀请相关人员参加,接受各方监督。
(六)各学校要积极挖掘潜力、统筹协调,努力解决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问题,积极探索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严格按照《临沂市教育局等4部门印发关于做好临沂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基础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临教基字〔2013〕2号)等文件精神,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提前公布学校空余学位,接受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确因学位有限,无法安排入学的,要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基发〔2015〕4号)中“确因学位限制无法在流入地就学,要求回流出 地就学的随迁子女,流出地要妥善安置”的规定,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七)各学校要依托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全面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将父母外出务工情况和监护人变化情况等信息逐一登记并及时更新,准确掌握留守儿童信息。在新生入学、新学期开学报到时,认真做好留守儿童入学管理工作,全面了解留守儿童学籍变动情况,将保障留守儿童按时入学作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重要内容。
(八)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教育局等部 门<临沂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临政办字〔2015〕54号)精神,对残疾儿童进行全面摸底和检测鉴定,实行“一人一案”,加强残疾儿童入学鉴定与指导,确保各类残疾儿童少年及时入学。扩大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规模,优先安排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组织开展送教上门,将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纳入学籍管理。
(九)对依据相关规定和政策引进的各类人才子女及现役军人子女,按照相关政策安排入学。
四、工作保障
(一)各学校要制定本校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及工作时间表,并按照“阳光招生”的要求,及时公布学校相关信息,做好政策宣传及入学组织工作。要将核心政策内容制成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便于群众理解和使用。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作 用,广泛运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持续宣传招生入学政策。
(二)各学校要明确负责此项工作的具体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要设立举报电话、邮箱等,畅通社会反映问题渠道并及时处理来电、来信,防止问题积少成多,积小成大。出现问题时,要第一时间报告、协商和处理,确保学生及时入学升学。
(三)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中小学招生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肃纪律。各初中的招生任务,由各镇的中心小学校长、中学校长共同负责。各种违规招生、违规空建学籍、违规收费等的行为一经查实,坚决查处,情节严重的将严肃追究校长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附:临港区各乡镇小学划片招生范围
临港区教育体育局
2016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