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东府〔2012〕66号)和《2013年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新莞人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东府办〔2013〕20号)有关规定,我镇积分制入读公办学校的录取分数线分别为:小学一年级54.5分、二年级98分、三年级113.5分、四年级78分、五年级105分、六年级0.5分,初中一年级41.5分、二年级131.5分。
现将拟录取到我镇公办学校的积分制入学申请人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13年7月1日-7日。公示期间接受群众的监督和举报。咨询和举报电话为:85020836,85020892。公示期结束后,我办将根据公示和复核情况确定最后录取名单。
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及地点安排如下:
时间 |
地点 |
发放对象 |
2013年7月11日
上午9:00—11:00
下午2:30—4:30 |
虎门镇教育办一楼
(虎门公园旁) |
录取到公办小学
1—6年级的申请人 |
2013年7月12日
上午9:00—11:00
下午2:30—4:30 |
申请人现就读小学
在外镇(市)就读的到虎门镇教育办一楼领取 |
录取到公办初中一、二年级的申请人 |
领取录取通知书,需交验积分制入学申请受理回执、申请人户口簿、申请人父亲或母亲的身份证等材料。 虎门镇教育办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