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结束之后,接下来将是秋季学期的开学。就读民办学校的家长注意了,物价部门已经重新核定民办小学及初中收费标准,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新标准。家长在报名中发现有学校乱收费的,可举报到物价部门。
日前,柳州市物价局下发了《柳价费〔2013〕71号》文,发布了对全市各民办小学、初中的收费标准进行重新核定后的结果,借此加强对民办小学、初中学校的收费管理,规范民办小学、初中学校的收费行为。据悉,这是物价部门对柳州市民办小学、初中学校办学情况及办学成本调查后,作出的重新核定的决定。
文件规定,民办小学、初中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主要包含以下四个方面:
1.学费(含学杂费、水电费及其他公用经费):小学(含学前班)每生每学期不超过100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不超过1500元。
2.代收费
⑴课本费:据实结算。
⑵作业本费:小学每生每学期5元;初中每生每学期10元;
⑶课外活动费(郊游费):据实结算。
3.服务性收费
⑴自行车保管费:每生每学期15元,参加晚修加收5元。
⑵伙食费:据实结算。
4.住宿费及宿舍热水费:按规定程序另行申报审批。
据了解,上述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标准,各学校可根据各自的办学成本及生源情况,在最高限价内确定具体的收费标准。如确需突破最高限价标准的学校,需向物价部门另行申报,未获批准前,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此外,代收费必须遵循自愿和必要的原则,按照服务单位提供服务的实际费用与学生据实结算,不得强行统一收取及加收其他任何费用。服务性收费必须坚持学生或家长自愿及非营利原则,即时发生即时收取,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严禁只收费不服务。学校向在校生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应按学期或按月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各民办小学及初中在实施收费前,须到柳州市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凭证收费,并在校园醒目处设置收费公示牌,长期公布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自觉接受学生及家长的监督。(记者黄显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