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同安区2013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中心小学、区直属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厦门市同安区2013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同安区教育局
2013年8月1日
厦门市同安区2013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厦门市2013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要求,现就做好我区2013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意见。
一、招生原则
继续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各校组织招生服务区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
二、招生对象
(一)招生对象:本区常住户口适龄儿童;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军人子女和港、澳、台籍适龄儿童等。
(二)招生年龄:年满6周岁(200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三、报名时间
(一)热点区域学校(一小、二小、进修附小、岳口小学、阳翟小学、梧侣学校、新星小学、新城小学、洪塘头小学、西柯第二中心小学和大同中心小学、新民中心小学、西柯中心小学)。
1.8月11日-12日:服务区户籍适龄儿童和政策照顾对象子女报名。
2.8月14日-15日:在服务区购房、合法经商和暂住(外来务工人员)人员子女向学校提交片外就学申请。
(二)非热点区域学校
8月21日-23日:服务区户籍适龄儿童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
四、公办小学招生办法
(一)公办小学实行划片招生,小学服务区由区教育局划定(见附件1)。各小学于报名前1周在划定的片区张贴招生通告,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服务区。
(二)各中心小学、直属学校要主动与单位所在地政府(镇、街道、农场)联系,请当地政府或政府授权的单位依教育法于报名前一周向服务区的适龄儿童发出《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
(三)各公办小学在划定的服务区内招生,优先招收服务区内户籍适龄儿童,不招收不及龄或家庭生活基础不在本服务区的儿童入学。一实小、二实小、大同中心小学、进修附小、岳口小学、阳翟小学和梧侣学校服务区招生对象户口落户截止日期为8月12日,超过报名期限才落户的适龄儿童由有关学校报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四)贯彻执行市(区)委、市(区)政府有关政策,有关学校对享受政策性照顾的适龄儿童(市重点引进人才子女、规模以上企业管理人员子女、“银城113”人才子女、区拔尖人才子女、区农村实用人才子女、境外捐资助学者子女、驻军子女、台胞子女)优先接收。若个人选择的学校过于集中,超出学校预留的学位,由教育局引导调整到其它学校就学,有关学校和学生应服从安排和调整。
(五)对申请片外就学的申请者,有关学校要严格审核申请材料,派人核查申请人实际家庭住址,在有空余学位并确认申请者家庭生活基础在本校招生片区后,按照“先购房再合法经商(企业合法用工)最后自谋职业”的顺序分批招收。同批次申请入学人数超过学校招收容量时,学校应采用细化申请条 件或摇号派位方法公平确定招收对象。一实小、二实小和大同中心小学今年拟招收的片外新生,应于8月20日前编造《同安区小学2013年片外生花名册》,逐一附上个人《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报区教育局核准。城郊及城南工业集中区招生热点区域学校要在学校公开栏内公示《片外生名单》,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对未能招收的片外适龄儿童,有关学校要列表上报,由所属中心小学或区教育局调配入读其他学校。
(六)中心城区六所学校(一实小、二实小、进修附小、岳口小学、阳翟小学和大同中心小学)继续执行“二手房”六年内只接受同一户业主一名适龄儿童入学规定(符合计生政策者除外)。第一实验小学双溪校区和大同中心小学城西校区原则上只招收户籍生源和片区内购房且实际入住者子女。2012年被调整服务区的城区原住民子女今年仍可选择就读学校,被选择的学校要给予接收。
(七)大同中心小学古庄校区和新城小学今年秋季开始办学。
大同中心小学古庄校区服务区包括古庄社区、大溪地小区、古庄新城小区和环城北路以北原就读大同中心小学的楼盘(详见附件1)。2013年秋季至2015年秋季,大同中心小学古庄校区生源有3年就学过渡期。过渡期内,原签有招生协议,已在大同中心小学就读的学生,可以选择留在大同中心小学城西校区学习,也可以转回古庄校区;2013年秋季入学的一年级新生可以选择入读大同中心小学城西校区,也可选择入读古庄校区。2016年秋季起,大同中心小学古庄校区招生对象不再享有选择就读学校的权利,全部入读古庄校区。
新城小学服务区包括潘涂社区的三落里、前宅里、向东里、下栏里、四口灶,洪塘头社区的霞阳里、孤单厝,金都集团海尚国际小区、原乡园墅小区。
(八)西柯第二中心小学(原潘涂小学)和洪塘头小学服务区自今年秋季起做相应调整。西柯第二中心小学迁入原美林中学办学,服务区包括向北厝里、店头里、砖仔埕五柱里、其池尾里、后庄里、红墩里、前后柱里、中厝里、丁字街、山头里。洪塘头小学服务区包括洪塘头社区的霞尾、上店、刘山、刘埭、前社、后社、塘边、东亭各里和美人山社区(禹洲大学城)、彩虹湾佳园。
2013年秋季,潘涂社区和洪塘头社区被调整招生服务区的适龄儿童可以入读新城小学,也可以选择入读西柯第二中心小学(原潘涂小学)或洪塘头小学。
五、民办小学招生办法
(一)在对民办小学进行年检评估的基础上,教育局根据各民办小学的办学条件和办学质量,合理核定各民办小学的招生计划,于8月20日前向社会公布并报区教育局备案。
(二)民办小学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的基本条件为:学生父(母)亲在厦暂住并合法务工,且目前仍在厦务工;学生本人及父(母)亲已在厦办理暂住手续。民办小学招生时应对学生的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核,认真执行义务教育免费的相关政策,严格按收费许可项目和标准收费。按照《厦门市教育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民办学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免费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厦教财〔2011〕17号)要求,对符合免费接受义务教育条件的,不得再收取学杂费、课本费、簿籍费。
(三)民办小学应自觉规范招生行为,不得进行不实宣传。要严格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控制班生额,不得超计划招生。要扎实做好学籍管理工作,及时规范地建立学生档案,报区教育局审核确认后录入电子学籍系统。接收转学插班生应控制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招生指标内,并报区教育局审核确认方可办理。民办小学违规招生将视其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减少下一年度招生指标。
六、适龄儿童报名办法
家长或监护人携带孩子,持下列要求提交的材料,于规定的报名时间到户籍(居住片区)学校报名,学校核对无误后给予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家长提供的材料:
(一)招生片区户籍适龄儿童
1.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
2.户籍证明,即适龄儿童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新版)。
3.住房及居住情况证明材料。
属于政策性照顾类别的,还需提供相关的证件(原件、复印件)、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本区户籍学龄儿童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报名登记的,应在接到报名通知书后3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片区学校同意,可适当推迟报名时间。逾期要求报名者,若片区学校学额已满,一般完小报所属中心小学,区直属校报教育局统筹安排。
(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户籍证明,即适龄儿童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新版),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还应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适龄儿童父(母)亲在报名学校服务区的暂住证,附页中应有携带子女的相关记录。
3.适龄儿童父(母)亲在我区从业证明。需提供能证明其父(母) 在我区务工一年(含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且目前仍在我区务工。
4.适龄儿童父(母) 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材料(《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应一年以上)。
5.符合国家人口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独生子女证或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状况证明等材料)。
七、招生工作规定
(一)各校一年级班额以不超50人为宜,外来务工人员聚集地区域学校允许突破。第一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和大同中心小学一年级要各预留15个名额,进修附小和岳口小学一年级要各预留8个名额,用以解决各类享受政策性照顾对象子女入学问题。申请照顾入学的适龄儿童于8月8日前填写《厦门市同安区2013年小学招生照顾入学申请表》(属境外捐资的,受益单位应是同安区所属中小学、幼儿园),附上相应证明材料,经有关部门确认照顾资格后,由教育局转有关学校接收。若选择的学校过于集中,超出学校预留的学位,由教育局进行调整,有关学校和学生应服从安排。
(二)城区六所直属校(第一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大同中心小学、进修附小、岳口小学和阳翟小学)不得拒收服务区内生源,无正当理由,不得招收片外新生。在六校服务区内遇到人户分离的,原则上以现居住地小学为招生学校。学校与开发商签有招生协议的,按协议规定招生。
(三)适龄儿童因监护人购房、经商、务工等原因需在家庭居住地片区学校就读的,应填写《厦门市同安区2013年小学片外生就学申请表》(附件2),连同证明材料于8月13日前送家庭实际居住地片区学校。一小双溪校区、大同中心小学城西校区只接受在服务区购房业者子女提出的片外就学申请;第二实验小学只接受在服务区购房或在陆丰社区、西溪社区和祥平社区经商的业者子女提出的片外就学申请;岳口小学只接受在服务区购房、合法经商业者子女提出的片外就学申请。
对购房入住但户籍未迁移的,接受申请的学校在接收完片区户籍适龄儿童和政策照顾对象后仍有剩余学位的应当接收。对监护人异地合法经商满一年,家庭在经商地租住半年以上的,接受申请的学校在接收完片区户籍适龄儿童、政策照顾对象和购房者子女后仍有剩余学位的可以接收。
(四)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在规定报名时间向监护人所持暂住证标注地片区学校报名,当申请入读的学校因学位紧张无法接纳时,应遵循“先入学再定居”的原则,服从有关学校或区教育局调配。
(五)招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前,学校不能举行与招收新生有关的测试或面试,更不能以测试成绩差为由拒收新生。
六、招生工作要求
(一)各校要严格执行逐层招生原则。招生的层级顺序一般为:服务区房户合一的适龄儿童和享受政策性照顾者子女、购房入住者子女、合法经商业和企业用工者子女、其他适龄儿童。各校招收的片外生名单要在学校公开栏内公示,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二)除一实小、二实小、大同中心小学和岳口小学外,其他学校要挖潜扩容,积极接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各校的招生计划、时间与办法要提前向社会公布。对无法接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应向申请人详细说明未能接收的原因,并将需要由上级调配入学的儿童姓名、就学年级、监护人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情况列表上报。区直属小学直接上报区教育局,农村一般完小先上报中心小学,由中心小学调配到辖区其他学校,若辖区内其他学校均无法接纳,再由中心小学上报区教育局调配解决。各校对教育局调配的学生应积极接纳,无正当理由不得拒收。
(三)要认真贯彻《残疾人教育条例》。市第二特校要提前掌握我区义教阶段和学前幼儿实验班招生对象分布情况,在暑假期间抓紧做好招生准备工作。普通小学都应接受服务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入学,不得歧视或拒收。
(四)各单位要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召开招生工作会议研究布置招生工作,制定工作计划,规范有序的开展招生工作。招生期间,各单位要设置专门的办事窗口,公布联系电话,统一受理片外生跨片区就学申请,统筹安排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确保适龄儿童都能按时就近入学。8月11日起至9月14日,进修附小、岳口小学、阳翟小学、梧侣学校、新星小学、新城小学、洪塘头小学、西柯第二中心小学、大同中心小学、新民中心小学和西柯中心小学要指派一名校级领导上岗值班,协助区教育局及时处理涉及本单位的招生事宜。
(五)各校要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凡符合入学条件的要及时给予办理,不符合的要给予明确答复。要及时化解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严禁推诿和上交矛盾的现象。要严肃招生纪律,落实“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时公开信息,接受群众的监督。
本《意见》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厦门市同安区2013年小学服务区一览表。
2.厦门市同安区2013年小学招生照顾入学申请表。
3.厦门市同安区2013年小学片外生就学申请表。
抄送:市教育局、区委办、区人大办、区府办、区政协办。
厦门市同安区教育局 2013年8月1日印发
附件1厦门市同安区小学服务区一览表
学 校 |
服 务 区 |
第一实验小学 双溪校区 |
1.五甲村,包括看守所宿舍楼、东溪花园、五福楼、畜牧站大院内对外经济商品楼、林业局宿舍楼、为和楼;2.后炉社区中的北镇一里、北镇二里、崎街仔、北镇巷、后炉街、后炉里、后炉宫、太守巷、十字巷、刹口庙、果子园、常青路(部分),包括小坪水库宿舍楼、东溪花园、同顺公寓、祥福阁、北星花园、印发花园、后炉花园、后炉新村、土产楼、为民楼、为安楼、银星花园、新银楼。3.三秀社区(部分)、同新社区(部分),包括银城佳园、华泰广场、南门新村、东溪新村 |
第一实验小学 芸溪校区 |
1.芸溪居住公园小区;2.富贵家园1期,祥富佳园,国建瑞祥家园、古龙.翰林阁、古龙.水岸华庭;3.祥桥芸溪里。 |
第二实验小学 |
1.祥平社区,包括邮电新村、鹭洲花园、鸿福新村、和力花园、银兴楼、福星楼、祥云楼、祥和楼、祥安楼、得月楼、向阳楼、银益楼、莲兴楼等居住小区;2.西溪社区,包括祥福花园、水湾清城、西溪花园、新城花园、银鹭苑、同成园、祥发楼、佳成公寓等居住小区;3.陆丰社区,包括中福花园、联谊花园、运发公寓、船舶宿舍、同兴楼、银福小区、华清中心城、祥顺新村、大唐世家<一、二期>、富贵家园<1、2号楼>、荣发新村等居住小区;4.祥桥社区祥路里、霞路里(西溪社区辖区内)、莲湖里、外较场里;5.阳翟社区的西亭;6.“金利蓝湾新城”、“锦辉国际”和“银溪春墅”居住小区 |
教师进修学校 附属小学 |
1.东山社区社坛、双圳头、后亭、下间、大学、埔地、北门里;2.朝元社区洋板、下埕、田中央、西池里、白礁;3.西池社区西池一里、西池二里,包括阳光清净小区、尚美花城小区、西池小区、育安楼、祥业、祥乐、祥安、祥居、利祥、政协AB、汀溪供销、卫生AB、交通宿舍楼、西城晶华、东山综合楼;4.北门社区包括城北新村、汀溪水库宿舍楼、长城花园、和祥楼 、汽车队宿舍;5.保障性住房 |
岳口小学 |
1.碧岳社区铺前里、岳口里、华福楼、佳和楼;2.溪边社区溪边街、凤山一里,汇川苑、银鹭苑、温泉公寓、双溪公寓、裕景新城、凤凰城小区、同城湾小区;3.凤山社区凤山二里、岳东里、九曜山里,岳口小区、古龙御园、锦绣江南、银华新村、莲福广场、同福苑、银星商厦、银佳楼、凤岳楼、竹坝综合楼、恒发楼、银湖花园。4.顶溪头社区 |
阳翟小学 |
1. 阳翟社区圳岸里、二房三里、下店尾里、土楼里、东亭里、昭晖里、双溪口里、泥山里;2. 祥晖社区银城明珠、大唐六期、温馨佳苑、欣发小区、百仕小区和同兴小区;3.教师集资楼、铁道部十七局宿舍楼和西柯镇政府集资楼 |
西柯第二中心小学 (直属) |
潘涂社区向北厝里、店头里、砖仔埕五柱里、其池尾里、后庄里、红墩里、前后柱里、中厝里、丁字街、山头里 |
新城小学 (直属) |
1.潘涂社区三落里、前宅里、向东里、下栏里、四口灶;2.洪塘头社区:霞阳一里、霞阳二里(孤单厝)、蔡店;3.原乡园墅小区、海尚国际小区等 |
洪塘头小学 (直属) |
1.洪塘头社区霞尾、上店、刘山、刘埭、洪塘头前社、洪塘头后社、塘边;2.美人山社区(禹洲大学城);3.彩虹湾佳园 |
新星小学 (直属) |
后宅社区、工业区与梧侣社区周边楼盘(如禹州阳光花城、汉景嘉园、新景.城市天骄)等 |
大同中心小学(城西校区) |
1.城西社区(城西一里、城西二里、振兴小区、金安、银安大厦);2.西安社区(居安里、舒安里、西安苑、锦华金都);3.同新社区部分(西安广场、松柏林街、大横街);4.钟楼的西面即钟楼的路对面的三秀南里(如三秀南里的17-21梯)、三秀新城①②号楼、银城商厦;5.长青路部分(同安中医院、磐金商城);6.朝元社区城西里、小西门里 |
大同中心小学 古庄新校区 |
1.古庄社区;2.古庄新城小区;3.大溪地小区。4.朝元社区田厝;5.菲矿小区,朝元综合楼,洋坂里的解困房(3栋)、电力宿舍楼(4栋)、保险宿舍(2栋)、公安集资楼(3栋)、交警宿舍楼、良种场宿舍楼、林业局宿舍楼、古庄里教育集资楼、交通局集资楼、农业局集资楼 |
大同田洋小学 |
田洋村 |
大同过溪小学 |
过溪村 |
大同溪声小学 |
溪声村 |
大同祥桥小学 |
1.祥桥村祥路顶里、程厝里、后厝里、后沟里、三香里、古溪里;2.住宅小区:佳展楼、同安人家、大唐三期、华森国际、公园道一号、新安楼、新都花楼、嘉盛楼、银环佳园、凤祥别墅区、三香电力宿舍楼、农械厂宿舍楼、皮肤医院宿舍楼、兴发楼等 |
大同杜桥小学 |
1.杜桥村;2.杜桥教育集资楼 |
大同凤岗小学 |
1.凤岗村;2.华森国际、公园道一号等 |
大同卿朴小学 |
卿朴村 |
大同瑶头小学 |
瑶头村 |
大同东宅小学 |
东宅村 |
大同康浔小学 |
1.康浔村;2.下溪头村 |
大同西湖小学 |
西湖村 |
大同红星小学 |
西洪塘村 |
洪塘中心小学 |
龙泉村 |
洪塘郭山小学 |
郭山村 |
洪塘苏店小学 |
苏店村 |
洪塘三忠小学 |
三忠村 |
洪塘新霞小学 |
新霞村 |
洪塘埔后小学 |
1.埔后村埔后里;2.塘边村面前里、塘边里、御上山里;3.三忠村沟墘里 |
洪塘下墩小学 |
1.下墩村塔尾后里、大埕东里、大埕宫里、大埕西里、渔池墘里;2.塘边村山仔后里 |
洪塘大乡小学 |
1.大乡村大乡里、顶厝里、下厝里、后房里;2.龙东社区;3.龙西社区 |
洪塘浔江小学 |
石浔社区 |
洪塘苏厝小学 |
1.苏厝村大乡上里、大乡下里、尾厝里、新宅里、白石里;2、洪塘村埔下里 |
洪塘新学小学 |
新学村 |
洪塘新厝教学点 |
新厝村 |
五显中心小学 |
下峰村寨阳、美珠堂、下欧坑、新泉、上峰、下峰 |
五显布塘小学 |
布塘村 |
五显店仔小学 |
店仔村 |
五显竹山小学 |
1.溪西村;2.竹山村 |
五显后垄小学 |
后垄社区 |
五显军村小学 |
1.军村村;2.后塘村的过溪里 |
五显宋宅小学 |
1.宋宅里、宋南里、大泉里;2.塘边里、垵炉里、马塘里、上厝里、潘厝里;3.五显宫里 |
五显后塘小学 |
后塘村 |
五显振群小学 |
1.明溪村;2.三秀山村 |
五显四林小学 |
四林村 |
五显西洋小学 |
1.西洋村;2.宋宅村下许里 |
汀溪学校小学部(汀溪中心小学) |
1.隘头村;2.新路、前格、半岭和堤内村(三至六年级);3.褒美村(部分村落和年级,具体为下田洋、路岭、西坑、西坑共和、尖仔山自然村,三至六年级) |
汀溪新路教学点 |
新路村(一至二年级) |
汀溪希小教学点 |
褒美村下田洋、路岭、西坑、西坑共和、尖仔山自然村(一至二年级) |
汀溪前格教学点 |
前格村(一至二年级) |
汀溪半岭教学点 |
半岭村(一至二年级) |
汀溪堤内教学点 |
堤内村(一至二年级) |
汀溪褒美小学 |
1.褒美村九房头、圳口尾、下埕、中甲、南洋、观石内、车田、大埔内、峋内、五云自然村;2.古坑村(三至六年级) |
汀溪古坑教学点 |
古坑村(一至二年级) |
汀溪西源小学 |
1.西源村;2.荏畲村、顶村村(三至六年级) |
汀溪建新教学点 |
荏畲村(一至二年级) |
汀溪顶村教学点 |
顶村村(一至二年级) |
汀溪五峰小学 |
1.五峰村;2.造水村、汪前村、林场(三至六年级) |
汀溪造水教学点 |
造水村(一至二年级) |
汀溪汪前教学点 |
汪前村(一至二年级) |
莲花中心小学 |
1.美埔村;2.溪东村;3.上陵村、罗溪村、淡溪村、军营、西坑、白交祠村、水洋村(三至六年级) |
莲花上陵教学点 |
上陵村(一、二年级) |
莲花罗溪教学点 |
罗溪村(一、二年级) |
莲花军营教学点 |
军营村(一、二年级) |
莲花淡溪教学点 |
淡溪村(一、二年级) |
莲花白交祠教学点 |
白交祠村(一、二年级) |
莲花西坑教学点 |
西坑村(一、二年级) |
莲花小学 |
莲花村 |
莲花后埔村小学 |
后埔村村 |
莲花河田小学 |
1.蔗内村;2.内田村(三至六年级) |
莲花内田教学点 |
内田村(一、二年级) |
莲花栋佐小学 |
窑市村 |
莲花云洋小学 |
云洋村 |
莲花云埔小学 |
云埔村 |
莲花澳溪小学 |
澳溪村 |
莲花小坪小学 |
1.小坪;2.尾林村 |
莲花水洋教学点 |
水洋村(一、二年级) |
莲花白沙仑小学 |
白沙仑农场 |
新民中心小学 |
乌涂社区 |
新民湖柑小学 |
湖柑村 |
新民柑岭小学 |
柑岭社区 |
新民西塘小学 |
西塘社区 |
新民艺力小学 |
洋厝埔村 |
新民西山小学 |
西山村 |
新民蔡宅小学 |
蔡宅村 |
新民新辉小学 |
1.湖垵社区;2.四口圳社区 |
新民禾山小学 |
禾山社区 |
西柯中心小学 |
1.西柯社区;2.下山头社区 |
西柯西浦小学 |
西浦村 |
西柯浦头小学 |
浦头社区 |
西柯埭头小学 |
埭头社区 |
西柯吕厝小学 |
吕厝社区 |
西柯丙洲小学 |
丙州社区 |
西柯官浔小学 |
1.官浔社区西官浔、东官浔、官田洋;2.思明工业园、湖里工业园;3.轻工食品园、桃园山庄(一、二期)、西福园;4.环东海域金边工程官浔项目(一)、项目(二)等 |
西柯后田小学 |
1.后田社区;2.洪塘头社区东亭;3.星海湾(和谐天下)别墅等 |
西柯美星小学 |
美星村尾厝、坑内自然村 |
凤南中心小学 |
1.土楼村;2.大埔村 |
凤南新塘小学 |
新塘村 |
凤南后坂小学 |
后坂村 |
凤南南山小学 |
南山村 |
竹坝学校 |
竹坝经济技术开发区 |
梧侣学校 |
1、梧侣社区;2、禹州阳光花城、汉景嘉园、新景.城市天骄等 |
附件2 厦门市同安区2013年小学招生照顾入学申请表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户口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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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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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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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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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顾类别(在照顾类别后的栏目打√) |
1 |
厦门市重点引进人才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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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规模以上企业中、高管人员子女、高级技术人员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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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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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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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银城113”人才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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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同安区拔尖人才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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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同安区农村实用人才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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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台胞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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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驻军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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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境外捐资助学者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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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就 读 学 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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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相关 部门审 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区教育 局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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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连同佐证材料请于8月8日前送教育局教育科,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照顾入学需提交的材料
一、重点引进人才子女
1、申请表
2、监护人要求照顾招生的申请书(详细说明人才引进时间、和要求升学的校名);
3、厦门市人事局颁发的重点人才引进优惠证(原件、复印件);
4、申请人家庭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二、“规模以上企业”中的境外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境内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子女
1、申请表;
2、监护人要求照顾招生的申请书;
3、申请人家庭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5、区经贸局出具的《照顾招生审核情况表》;
6、监护人职务任命书(任期满一年)或高级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
7、申请人薪资证明材料(2011年7月前企业员工《工资明细表》,当页);
8、申请人《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2011-2012年)。
三、“银城113”人才、区拔尖人才、区农村实用人才
1、荣誉证书。
2、家庭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四、台胞子女
1、申请表;
2、监护人要求照顾招生的申请书;
3、家庭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4、学生本人及监护人的身份证、护照、境外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复印件)
五、驻军子女
1、申请表;
2、监护人要求照顾招生的申请书;
3、驻军出具的现役军人证明;
4、监护人现役军人证(原件、复印件);
5、家庭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六、境外捐资助学
1、捐资票据(复印件)
2、受益单位证明
3、家庭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附件3
厦门市同安区2013年小学片外生就学申请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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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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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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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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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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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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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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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跨片区就读类别 |
1.监护人购房,家庭实际入住但户口未迁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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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时间 |
年 月 |
证明材料名称 |
① ② ③ |
入住时间 |
年 月 |
2.监护人经商(创业),家庭在学校施教区租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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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住时间 |
年 月 |
证明材料名称 |
① ② ③ |
3.协议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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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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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外来务工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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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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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 片区 学校 意见 |
签盖 年 月 日 |
户籍学校审核意见 |
签盖 年 月 日 |
区 审 教 批 育 意 局 见 |
签盖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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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适龄儿童因家庭购房或经商,生活基础迁移半年以上,要求在居住地附近学校就读的,可提出跨片区就学申请。
2、一实小双溪校区、大同中心小学城西校区仅接受购房入住片外就学申请。
3、监护人须如实填写《申请表》,附上房产证、营业执照、租房协议(须经租住地社区签署核实意见)、水电缴费票据等证明材料,于8月13日前送户籍所在地学校和接收学校签署意见(属区外户籍的“户籍学校意见”栏不用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