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教育局关于2013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
各县区教体局,各管理区教育办(局),市直各中学: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教基二〔2013〕36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3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加强管理,规范秩序,阳光招生。以正确的招生工作导向机制,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促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持续提升。
二、基本原则
(一)分级负责原则
按照省教育厅统一部署,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管理工作由市、县区教体局基础教育部门负责,统一在《河南省普通高中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hngaozhong.com/)(以下简称
《招生信息服务平台》)实行网络管理。市教育局负责制定招生工作方案,指导报名、考务,组织统一阅卷和普通高中录取;县区教体局负责组织考生报名信息采集、填报志愿、考生资格审查、考务管理等;体育考试由市、县体卫艺管理部门负责;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由市、县装备管理部门负责;各高中学校根据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负责做好本校的招生录取工作。
(二)公开公正原则
各县区要将招生政策、计划、程序、录取标准、录取信息、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咨询渠道等向社会公布,并完善各种监督机制,加强过程监控和管理,确保公平、公正。
(三)正确导向原则
对初中毕业生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以及综合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进行全面考察,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评价。高中招生不仅要依据学生的考试成绩,还要依据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结果。通过这些改革,对中小学教育教学发挥正确的导向作用,促进素质教育的实施。
三、报名工作
2013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各县区教体局基础教育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试考生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13〕207号)规定的报名基本信息标准,在《招生信息服务平台》(zk.hagaozhong.com)采集考生报名信息。考生报名信息采集及报名工作5月5日结束。
报名信息采集必须确保考生身份证号准确无误,各类信息完整。考生确认后打印《2013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考生信息确认单》,考生和家长分别签字。报考类别填报后,初中学校再次组织对考生身份证号等所有报名信息审核,考生确认无误后打印《2013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登记表》,考生和家长再次分别签字,确保信息无误,以示负责。《考生信息确认单》和《报名信息登记表》作为初中学校长期档案保存,确保市、县区招生管理部门随时调取查核。
四、资格审查
考生报考资格关乎招生政策的贯彻实施和招生公平。各县区要建立资格审查领导小组,确保各项招生政策落到实处。考生资格审查时间为5月8日至5月25日。
(一)分配生资格审查
分配生的实施办法和要求是:(1)名额分配和初中办学水平挂钩,重点向薄弱初中倾斜。(2)于6月10前将各初中分配生指标一式三份分别报市教育局非义务教育科、县区教体局教育股(科)、招生学校备案;(3)招生学校录取分配生时在该学校指标内按计划内录取分数线以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分配生的几条原则:(1)分配生必须是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学生;(2)必须是本学区的学生;(3)必须是应届毕业生;(4)学籍和就学必须连续三年在指标所获学校;(5)必须坚持学校集体研究,并张榜公布,公示期不得低于三天;(6)确定为分配生的考生必须填报该录取学校的志愿。
考生资格审查实行初中班主任、校长、县区教体局主管局长三级负责制。对申请分配生的考生,初中班主任和校长要逐人审查确认后,报县区教体局基础教育股审查备案,并制作电子文档(Excel格式)打印花名册,主管局长审核签字,存档备查。
(二)照顾考生资格审查
符合照顾政策的考生资格审查实行初中班主任、校长、基础教育股股长、主管局长四级负责制。对考生按规定所提供的照顾材料,初中班主任和校长要认真审查,甄别材料真伪,确认符合照顾条件,分别在相应的证明和复印件上签名,加盖学校公章,集中将照顾材料原件和证明及复印件报县区教体局基础教育股,逐人审查并会同有关部门协查确认。基础教育股股长在证明及复印件签名后,分学校打印花名册,主管局长审定签字。属永久性保存的原件退还考生,其证明和复印件由县区教体局基础教育股备案保存三年。
享受照顾对象的考生应按各县区基础教育股制定的方案和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县区负责制定和解释,并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分配生和照顾考生的资格经审核确认后,县区教体局要组织初中学校对上述两类考生资格,在校园醒目处公示三天,学校和县区教体局要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接受考生和家长的监督。县区教体局要对农村初中学校的分配生资格,组织逐人审查,对照顾考生资格会同有关部门集中核查,对核查或举报核实不符条件者,除取消相应资格外,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制。
五、填报志愿
所有参加我市中招考试的考生,必须统一在文化课统考之前,实行网上填报正式志愿。考生凭本人中招准考证号和报名时生成的密码,在《招生信息服务平台》上进行操作。考生志愿类别分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学校,可同时兼报。填报志愿时间为5月26日至6月5日。
由于我市今年按省教育厅的要求实行考前填报志愿,和往年有所变化。各县区教体局和初中学校要加强对考生志愿分流的宏观指导,促进优质学校生源平衡,提醒考生量才报考。要注重考生报考志愿的指导,防止误报、漏报、错报,但不准限制和误导考生填报志愿。
各县区教体局要精心组织实施,进一步细化和落实中招志愿填报工作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确保志愿信息网上填报工作平稳、有序、顺利,圆满完成今年我市中招政策变化后实行的网上志愿填报工作。各县区招生文件及分配生方案务必于6月1日前报市教育局非义务教育科。市直学校普通高中分配生方案由市教育局确定。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规定,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最高不得超过本校今年招收非择校生计划数的20%,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中的分配生比例要达到招生计划(不含择校生)的50%以上。县区教体局要以七年级新生建档人数和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人数为综合基数,合理分配到招生区域内各初中学校。
六、考试组织
(一)命题
命题由省教育厅组织,依据学科课程标准,体现新课程的理念与要求,加强试题与社会实践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考试
考试是整个中招工作的中心环节,要按照《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考试实施工作细则》严格管理。市教育局在《招生信息服务平台》上安排考试方案、编排考点考场、统一考务管理等。县区教体局具体组织考试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加强对考务人员的培训教育和对考生的诚信教育,提高考务人员和考生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要继续把防止利用手机等通讯手段作弊作为重点,严防舞弊事件发生。要进一步加大巡视检查工作力度,考试期间,省教育厅巡视到省辖市,市教育局将巡视到每一个县区及每个考点,县区教体局要巡视到每一个考点和每个考场。
考试试卷在考试解密前属于国家绝密,各单位必须保证其绝对安全。试卷的领取、运送、保管及评阅过程的各个环节,都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保密规定执行。各县区在接收保管试卷前,要将保密负责人及保密人员名单报市教育局备案。要强化保密教育,克服麻痹思想。要高标准建设试卷保密室,落实机要室全程录像监控和试卷保密制度等措施,严格履行保密工作程序,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切实做好统考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2013年全省中招考试方案仍为单科考试方案,全省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英语听力考试采用光盘播放,请各考点统一配备相关设备。各学科考试时间和分值附后(见附件1:河南省2013年中招考试方案)。
继续实行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体育考试和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纳入中招统一管理。
体育考试纳入综合素质评定之中,进行运动与健康素质测评。测评设定必考和选考项目,测评工作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测评结果作为综合素质评定的重要依据。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教体卫艺〔2012〕809号)精神,从2013年起,我省中招体育考试统一按满分50分计入中招考试成绩总分。
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由各地基础教育管理部门和教育技术装备部门具体实施,按照每科5分,三科共15分计入中招考试总分。
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音乐、美术、地方课程、学校课程是必修课程,也应进行学业考查,体现在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之中。
(三)考点设置要求
中招考试考点设置由各县区教体局负责。各县区中招考点原则上设置在县、区政府所在地。
(四)阅卷
高质量的阅卷是确保中招公平公正的关键,也是中招工作的重要环节。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阅卷工作,继续坚持以县为主、交换阅卷的原则,具体方案由各县区协商制定。各县区交换阅卷方案要于6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非义务教育科。各县区要选聘责任心强、理论和专业水平高的教师参加阅卷工作。市、县区教育局要加强对阅卷工作的督查和监控。要切实加强阅卷队伍管理,搞好培训,提高阅卷质量,提高阅卷的科学性、准确性,确保客观、公正。
(五)考试成绩呈现方式
考试成绩原则上以等级制方式呈现,学业考试成绩由各地基础教育管理部门确定等级并统一实行网络化管理。分数为中招文化课、体育、理化生考试及照顾加分的总分数,考生中招成绩和等级由初中毕业学校通知本人,也可登录河南省中招信息管理平台(http://www.hagaozhong.net)查询。
体育考试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结果应体现在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中。其中体育考试成绩可纳入综合素质评价“运动与健康”维度的实证材料;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可纳入综合素质评价“学习能力”维度的实证材料。
七、奖励与照顾
按照有关规定,对以下情况予以奖励和照顾:
1、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学校的,照顾10分录取;报考其它学校的,照顾5分录取。
2、依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归侨、侨眷考生照顾10分录取,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凭《台湾同胞投资证书》,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照顾10分录取。
3、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政联〔2011〕7号)精神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军区政治部印发的《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政联〔2012〕1号)规定,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中考时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中考时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按照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驻一般地区部队的军人的子女,中考时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照顾15分录取。
驻豫武警部队子女的教育优待参照执行。
4、根据《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关于印发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05〕78号)规定,烈士子女照顾20分录取;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照顾10分录取。
5、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解决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子女回国后入学问题的通知》(教基厅〔2005〕16号),持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的初中阶段回国的初中生,在初中毕业后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6、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发〔2006〕22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豫发〔2007〕7号)精神,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其子女报考本县(市、区)高中时照顾10分。
7、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对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子女入学给予适当照顾的通知》(豫教基〔2004〕69号)精神,派驻各地进行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的子女,报考当地普通高中的可照顾10分。
8、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移民安置优惠政策的通知》(豫政〔2008〕56号)精神,移民搬迁后5年内,移民考生在中招中照顾10分。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除上述加分政策外,各地不得自行增加加分内容。对三好学生、体育尖子、晨光杯体育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计算机表演赛等活动的优胜者,其奖励和照顾体现在综合素质评定之中。
各县区要制定具体、严密的操作办法,严格审查照顾对象的资格,杜绝各种弄虚作假现象。凡符合各种奖励政策的,由学生个人申请,学校公示,县区教体局基础教育股负责审核,及时在中招管理系统中做出相应标记。并严格按照省、市文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负责同志签字、县区加盖公章、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