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公布
市区490分 铜山区、贾汪区400分
本报讯 (记者 李小委) 6月28日晚,2016年徐州各县(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同时公布,其中徐州市区490分,铜山区400分、贾汪区400分、丰县400分、沛县440分、睢宁县483分、邳州市424分、新沂市445分。
据悉,全市高中阶段学校计划招生7.1万人。其中,普通高中计划招生3.6万人,职业学校计划招生3.5万人。普通高中、职业学校的招生计划由招生学校上报属地教育局初审汇总,报市教育局核准审批后执行;市属职业院校的五年制高职(含师范)及中专的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核准,报经市政府审核,由省教育厅审批下达。省属及外省市五年制高职(含师范)、中专学校在我市的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下达。技工学校的招生计划由其主管部门会同相关厅(局)下达。
今年继续执行热点普通高中招收指标生政策,招收指标生的学校指标生计划不低于本校招生计划的60%。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由市、县(市、区)招办统一组织实施。
中考成绩公布后,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本地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划定本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并上报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向社会公布。各地不得将低于本县(市、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和招生范围以外的考生录取到普通高中。
另外,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将考生学业考试成绩总分加分投档。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时,只能享受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
少数民族考生(凭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证明)加5分投档;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香港和澳门及台湾省籍考生(凭侨办、台办证明)加10分投档。
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录取照顾政策按相关文件执行。
市招办相关负责人特别强调,为维护考生填报志愿的严肃性和考生合法权益,招生学校不得录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及未参加2016年中考的学生,所有高中阶段学校必须办理录取手续后方可安排考生办理学籍和报到,任何学校不得提前招生。对未按规定程序招生所带来的不能办理录取和学籍注册手续等一切后果,由招生学校负责。所有被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录取学校办理报到、注册等手续。逾期未报到的,招生学校将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