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高中阶段学校计划招生7.1万人。其中,普通高中计划招生3.6万人,职业学校计划招生3.5万人。普通高中、职业学校的招生计划由招生学校上报属地教育局初审汇总,报市教育局核准审批后执行;市属职业院校的五年制高职(含师范)及中专的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核准,报经市政府审核,由省教育厅审批下达。省属及外省市五年制高职(含师范)、中专学校在我市的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下达。技工学校的招生计划由其主管部门会同相关厅(局)下达。
今年继续执行热点普通高中招收指标生政策,招收指标生的学校指标生计划不低于本校招生计划的60%。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由市、县(市、区)招办统一组织实施。
中考成绩公布后,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本地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划定本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并上报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向社会公布。各地不得将低于本县(市、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和招生范围以外的考生录取到普通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