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盐城市普通高中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科技社团招生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城南新区社事局,市直各普通高中:
普通高中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科技社团建设,有助于推动学校体育、艺术和科技教育工作,培养体育艺术科技人才,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为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地做好2015年普通高中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科技社团招生工作,根据市教育局局长办公会精神,现补充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各地各有关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中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科技社团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市教育局核定的招生项目、招生计划,制定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科技社团招生工作方案,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实施。
二、规范招生工作行为
各地各有关学校要按照下列程序认真做好招生工作宣传、报名资格审查、专业加试和录取等工作。
(一)各招生学校单独或以县(市、区)为单位集中发布招生简章,做好招生宣传(4月27日前)。招生简章必须符合市教育局普通高中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科技社团招生政策,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发布。招生简章应载明以下内容:
1.招生项目及计划(以市教育局审核下达的项目及计划为准)
2.报名条件及办法(不得与市教育局关于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科技社团招生政策规定相违背,必须告知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生学校的一个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科技社团,多报、重报均视为无效)
3.专业测试要求
(1)测试时间、地点
(2)测试办法(各地、各学校根据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根据招生项目特点,自行制定)
4.录取方式(依据市教育局文件)
5.监督办法(公布申诉及举报联系方式)
(二)各招生学校组织报名,审核报考材料。对通过审核的考生发放专业加试通知书(准考证)和招生项目加试要求(4月30日前完成)。
(三)组织招考项目专业加试(5月10日前完成)。考试过程要全程录像;纪检监察机构全程监督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科技社团招生工作,并受理考生申诉。
(四)各地各有关学校公示并上报专业加试合格考生名单(5月20日前完成)。
(五)市招生考试中心在盐城教育网上集中公示专业加试合格考生名单。
(六)各招生学校协同市招生考试中心依据考生中考成绩和专业加试成绩,办理录取手续。
三、加强台账资料建设
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科技社团录取结束后,各招生学校将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科技社团专业加试、招生过程资料复印件以及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科技社团建设方案,按序装订,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目录框架如下:
1.××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科技社团(具体名称)招生工作方案(经主管教育部门审核);
2.招生简章(公告);
3.审核合格考生名单及有关证书、材料复印件;
4.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科技社团(具体名称)专业加试组织方案;
5.专业加试过程性资料(含专业加试标准、测试要求、评分办法,以及测试员监考员名单、测试员原始评分表、测试过程视频资料等);
6.专业加试合格考生名单、成绩公示的照片或网上截图;
7.××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科技社团(具体名称)录取学生名单;
8.××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科技社团(具体名称)建设方案(作为督查、评价该项目实施情况的依据,评价结果将作为确定该项目今后是否可以继续招生的重要参考)。
以上通知,希遵照执行。
盐城市教育局
201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