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教育局文件 响教体〔2013〕4号
响水县教育局 关于印发《2013年响水县初中毕业升学体育 考试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中学,实验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2013年响水县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希各学校对照《细则》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2013年3月19日
2013年响水县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和国家、省关于“全面组织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的要求以及《2013年盐城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13年响水县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考试对象
2013年参加毕业升学考试的初三学生(含往届生)。
二、成绩评定方法
(一)分值和结构
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中考体育考试分值应占中考总分的5%,盐城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总分值为40分,与文化分合并作为高中录取的总分值。
(二)考试项目、办法和时间
1.考试项目
必测项目:50米跑、掷实心球(2㎏)、立定跳远和中长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
选测项目:1分钟跳绳、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篮球运球、1分钟足球脚背颠球。学生可在选测项目中任选一个考试项目。
2.考试办法
我县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由县教育局抽调相关人员按《2013年盐城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要求统一组织实施。每名学生应参加5个项目的考试。每个项目满分为8分,合计40分。5个项目中50米跑、掷实心球和立定跳远由县局统一组织考试;中长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和选测项目由各学校按2013年盐城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评分标准和测试规则组织测试,县局派巡视员监督。
3.考试时间
各学校统一于4月15日下午(县实验初中教育集团可提前1天)自行组织对必测项目中长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和选测项目进行测试。各学校的测试方案须于4月8日前报县教育局体卫艺科。其它必测项目由县教育局组织测试小组于4月18日至5月8日完成。各校的具体考试日期由县中考体育考试领导小组抽签确定(日程安排见附件1)。
(三)考务工作安排
各学校须认真填写盐城市2013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成绩表(附件6),具体要求如下:
成绩表要填写好学校组织的中长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和选测项目的成绩,按2013年中考档案号由小到大男女生分开造册,上报一份;同时按中考档案号由小到大造册,上报一份电子表格式的电子文档(需填好中长跑和选测项目的成绩)。
上述表格统一于4月16日报县教育局体卫艺科周向党处。借读生一律回原学校参加考试;往届生凭毕业证书一律回原就读学校参加考试,不按照要求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参考学生须凭2013年响水县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准考证参加体育考试。
(四)免考和缓考的规定
1.因残疾或重大伤病,丧失运动能力或不能、不宜参加剧烈运动的考生,须具有伤残证书或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书证明,可免予体育考试。免考应由考生及其家长向考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盐城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免(缓)考审批表》(附件3),经班主任、任课体育教师和学校签署意见,报县教育局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各校须报名前将申请免考的考生名单在学校显著位置公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申请免考的相关材料存入学生档案。免考考生的相关材料必须于4月8日前报县教育局体卫艺科,经县局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免考,逾时一律不予受理。
2.在规定考试时间内,因伤病或其他原因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校签署意见或考场负责人签字同意,经县教育局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可予以缓考。缓考的考生应在中考文化考试前参加由县教育局组织的统一补考,补考限一次。
(五)免缓考考生的成绩评定办法
1.因残疾或患重大疾病全部丧失运动能力,符合下列情形获准免考的学生,其升学体育考试测试成绩按满分40分计算。
(1)残疾考生(指身残、侏儒症等)可申请体育考试的免试,经批准后按满分40分计入升学成绩。考生须填写免试申请表,提供县级以上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人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患重大疾病的考生(指患有癌症、白血病、痴呆、脑瘫、严重的心脏病与心血管疾病、脑部施行过开颅手术)可申请体育考试的免试,经审核批准后按满分40分计入考生升学成绩。考生须填写免试申请表、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的《疾病诊断证明》、住院证、住院治疗病历的原件及复印件。
2.因意外伤病原因获准免考和申请缓考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参加补考的学生,其体育考试总成绩按总分的70%(即28分)计入升学成绩。
(六)考试报名
所有参加中考体育考试的考生报名应与文化考试报名相一致。
三、组织实施
(一)切实加强体育考试工作的领导。县教育局成立2013年响水县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魏佳兵
副组长:张宏鑫 郑 峰 祁尚雅 王亚群
成 员:孔 雷 王红兵 王劲松 孙陆江
潘龙跃 张 政 陆胜荣 周向党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2013年响水县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细则,规划、协调和指导全县中考体育考试工作。并将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实施细则(含具体考试日程安排)报市教育局体卫艺教处,经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认真执行考生考前体检制度。为确保体育测试考生的安全,凡参加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的考生,须自行进行血压、心肺等相应功能的考前体检。体检结论经家长签字同意后报名参加体育考试。学校在考前须召开家长会议,发出“告家长书”,提醒家长高度重视。
(三)切实保证中考体育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和体育考试的权威性、严肃性、公正性。认真组织考务人员培训,严肃考试纪律,严格监督机制,杜绝舞弊事件发生。加强对有关人员的纪律教育和技术培训,加强学生人身安全、场地器材等各类保障,严格考场纪律监督。要制定各项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急措施,确保考试工作公平、规范和安全。对考试过程中的违纪人员,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实施责任追究。
(四)建立学生体育考试复核和仲裁制度。学生对体育考试成绩有异议的,本人应在测试现场向测试裁判反映或向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请,由领导小组依据有关规定及时予以仲裁,逾时不再受理。
(五)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安全。各校应根据本校学生规模等实际情况,科学安排中长跑和自选项目考试的相关事宜,合理安排考场,确保场地、器材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所有考点要设立医疗救护点,备好急救器材与药品,有条件的考点备好急救车辆。各校应根据体育考试的特点,加强考生考前的科学训练与指导;要妥善安排考生考前、考后的学习和休息,考中合理安排准备活动,防止发生运动损伤等意外事件,切实做好各项安全保障服务工作。
四、考试收费
2013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收费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局《关于招生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苏教财〔2005〕27号、苏价费〔2005〕110号、苏财综〔2005〕27号)规定,按每生9元标准收取。
附件:相关材料(点击下载)
2013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