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照顾政策
今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在普通高中招生时按2013年漳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照顾录取政策中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政策和要求详见漳中招〔2013〕2号文)。
往届生参加省三级以上(含三级)达标中学正取生(含统招生、定向生)录取时,须从投档总分中扣除50分后再参加切线录取。
九、市直回漳生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考试、录取问题
(一)回漳生:市直回漳生统一参加市直中考及中招录取,在漳州五中参加报名。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随迁子女在我市当地参加中考,报考当地普通高中(含定向生),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我市当地初中学校正式或临时学籍,且在学籍所在校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的毕业生;(2)考生在漳就读初中期间,其父(母)在当地有合法稳定职业满三年,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满三年,并在我市当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三年。
2013年作为过渡,在本实施意见印发之日前,经教育行政部门按规定审批并确认为我市当地正式或临时学籍的应届随迁子女考生,2013年初三学生学习经历年限可不作要求。但应提供2013年考生父(母)目前在我市当地务工、居住和缴纳社会保险等的合法有效证明(今后,2014年初中毕业生要提供一年,2015年初中毕业生提供两年,2016年起初中毕业生应提供三年,即2014年、2015年、2016年各届随迁子女考生,均必须从2013年9月起具有我市当地正式或临时学籍,其父(母)目前在我市当地务工、居住和缴纳社会保险等的合法有效证明)。
各县(市、区)已制定的辖区内所有高中面向随迁子女开放招生的中考中招优惠政策,应继续执行。
对不符合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条件的随迁子女,流出地和流入地要积极配合,做好政策衔接,确保考生能够回流出地参加升学考试。确需在我市当地参加中考者,参照以往做法,妥善处理。
市直民办学校因实行面向全市各县(市、区)招生,且漳州一中每年安排部分正取生招生计划,定向招收这些学校县(市、区)生源,所以,市直民办学校县(市、区)生源报考市直公办普通高中仍然执行以往政策,即只可报考漳州一中定向招收外县(市、区)招生计划174人,以及漳州三中外来工招生计划50人名额。
在市直民办学校就读的外省、地市户口且正式学籍的随迁子女学生,符合上述4项报考规定条件的,可参加市直普通高中招生(含公办校)。
十、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学生中考、中招问题
为鼓励民办学校的发展,漳州实验中学、漳州立人学校、漳州双语实验学校、漳州正兴学校、漳州康桥学校等5所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考生继续采取中考、中招分别处理办法。
(一)中考:学生可根据自愿原则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回户口所在地参加报名和考试。
(二)中招录取:民办学校学生原则上回户口所在地参加中招录取,享受其户口所在地考生同等权利。考生中考成绩由市、县中招办统一出具证明通知户口所在地中招办,并参加户口所在县(市、区)的切线、录取。各县(市、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承认经市中招办确认公布的考生中考成绩。
十一、厦大附中“六年一贯制”实验班中考中招
厦大附中由招商局漳州开发区投资创办,系参照公办学校初中义务教育阶段免费,高中按正取生收费标准的企业办学学校,该“六年一贯制”实验班为省教育改革试点项目,有利于积极探索创新人才的培养模式。从2011年办学以来,成效明显,根据《关于同意厦门大学附属实验中学举办“六年一贯制”教学实验班的批复》(漳教中〔2009〕259号)的文件精神,厦大附中继续招收“六年一贯制”实验班,该班初中毕业生参加中考中招,可根据自愿原则任选以下两种方式之一:
(一)直升录取。直升厦大附中“六年一贯制”实验班高中部,无须参加中考中招。
(二)放弃直升,参加中考中招。自愿放弃直升厦大附中“六年一贯制”实验班高中部录取资格,自主选择参加全市中考中招,考生持相关证明材料回户籍所在县(市、区),按回乡生要求参加户籍所在县(市、区)中考报名、考试和中招录取。
十二、继续实行全市统一划定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为进一步调整优化我市高中阶段教育结构,确保普通高中的生源质量和中等职业学校的生源数量,促进各县(市、区)认真办好初中和普高、中职教育协调发展。今年我市普通高中(含民办学校)招生,继续实行全市统一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即:①综合素质等级评定、英语口语、理化生实验操作、信息技术合格以上(含合格)和体育科成绩达到C级以上(含C级);②正取生和择校生的投档总分成绩分别不低于490分、420分。
根据省教育厅规定,全市公(民)办普通高中办理高一新生学籍建档时,需出具考生“招生志愿表”(增加成绩栏),我局将于必要时进行抽查;在向我局办理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时,必须提供加盖当地中招办印章的新生花名册。
十三、规范建立高中学籍档案
为维护招生行为的严肃性,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的有关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我局将一律不予申报新生学籍电子注册、高中会考考籍:
(一)违反切线原则招收的学生。
(二)违反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招收的学生。
(三)已被暂停招生的学校继续招收的学生。
(四)不能提供加盖当地中招办印章的“新生花名册”或“招生志愿表”(或“招生登记表”)擅自招收的学生。
(五)违反“三限”政策招收的择校生。
(六)在“三限”政策之外擅自以自费、旁听、借读、转学、非计划生等任何名义招收的学生。
(七)未经学校所在地和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确认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
(八)超计划招收的学生。
(九)其他违规招收的学生。
附件:1.2013年漳州市各县(市、区)高一招生计划
2.2013年漳州一中市直定向生招生指标分配表
3. 2013年漳州市面向全市招生民办高中各县(市、区)高一招生计划
4.2013年漳州市优质高中学校定向生资格审核表
5. 漳州市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地理、生物补考(或免考)申请表
6.漳州市直考生与芗城郊区考生户籍界定
漳州市教育局
2013年5月7日
附件1
2013年漳州市各县(市、区)高一招生计划
县(市、区) |
计划数(人) |
备 注 |
市 直
(含面向全市招生公、民办高中) |
5400 |
一、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
1.漳州实验中学540人;
2.漳州立人学校800人;
3.漳州双语学校400人;
4.漳州正兴学校800人。
5.漳州康桥学校300人。
二、漳州一中招收中英高中课程实验班100人,录取各县(市、区)正常班174人。福建正兴中澳合作学校100人;漳州立人中美合作学校120人。
三、厦门大学附属实验中学面向全市招生360人。 |
芗 城 区 |
700 |
龙 文 区 |
500 |
龙 海 市 |
4150 |
漳 浦 县 |
4400 |
云 霄 县 |
2300 |
诏 安 县 |
2700 |
东 山 县 |
1300 |
平 和 县 |
2500 |
南 靖 县 |
1700 |
长 泰 县 |
1000 |
华 安 县 |
550 |
台商投资区 |
800 |
合 计 |
28000 |
|
说明:今年起,各县(市、区)普高招生计划不含漳州一中、厦大附中、漳州实验中学、漳州立人学校、漳州双语学校、漳州正兴中学、漳州康桥中学的招生计划数。
附件2
2013年漳州一中市直定向生招生指标分配表
学校 |
中考报考
学生数(人) |
按学生数分配指标(人) |
照顾政策
指标(人) |
合计
(人) |
漳州二中 |
371 |
25 |
|
25 |
漳州三中 |
443 |
29 |
|
29 |
漳州五中 |
229 |
15 |
2 |
17 |
漳州七中 |
201 |
13 |
2 |
15 |
漳州八中 |
357 |
24 |
|
24 |
漳州三中分校(侨中) |
267 |
18 |
2 |
20 |
芗城中学玉兰分校 |
291 |
19 |
|
19 |
漳州实验中学 |
651 |
43 |
|
43 |
漳州立人学校 |
126 |
8 |
|
8 |
漳州正兴学校 |
101 |
7 |
|
7 |
漳州双语实验学校 |
38 |
3 |
|
3 |
初二后转入学生
及回漳生 |
113+50=163 |
11 |
|
11 |
共计 |
3238 |
215 |
6 |
221 |
说明:1.各校中考报考学生数均不包含初二后转入、正式学籍不满2年的学生。2.以上中考报名数为截止4月30日市直中学报名资格审查统计数。
附件3
2013年漳州市面向全市招生民办高中
各县(市、区)高一招生计划
县区 |
漳州实验中学 |
漳州立人学校 |
漳州双语学校 |
漳州正兴学校 |
漳州康桥学校 |
合计 |
市直 |
13 |
18 |
18 |
18 |
21 |
88 |
芗城 |
6 |
8 |
8 |
8 |
9 |
39 |
龙文 |
6 |
7 |
7 |
7 |
8 |
35 |
龙海 |
23 |
34 |
34 |
34 |
30 |
155 |
漳浦 |
27 |
40 |
40 |
40 |
45 |
192 |
云霄 |
14 |
21 |
21 |
21 |
23 |
100 |
诏安 |
20 |
29 |
29 |
29 |
34 |
141 |
东山 |
7 |
11 |
11 |
11 |
12 |
52 |
南靖 |
11 |
18 |
18 |
18 |
19 |
84 |
平和 |
17 |
26 |
26 |
26 |
28 |
123 |
华安 |
5 |
9 |
9 |
9 |
9 |
41 |
长泰 |
7 |
10 |
10 |
10 |
12 |
49 |
台投区 |
6 |
9 |
9 |
9 |
50 |
83 |
合计 |
162 |
240 |
240 |
240 |
300 |
1182 |
说明:1.以上招生计划不包含各民办高中招收本校初中毕业生数和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2.以上计划系按省公布的“六普”人口数比例分解下达市直及各县(市、区)。
附件4
2013年漳州市优质高中学校定向生资格审核表
根据市、县教育局有关优质高中学校定向生条件要求的规定,今年本校中考考生定向生资格审核结果如下:
一、具有定向生资格考生名单( 人)
序号 报名号 学籍号 姓名 序号 报名号 学籍号 姓名
二、不具有定向生资格考生名单( 人)
序号 报名号 学籍号 姓名 序号 报名号 学籍号 姓名
审核人 班主任(签名): 年段长(签名):
学籍员(签名): 校长(签名):
中学(盖章)
2013年 月 日
附件5
漳州市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地理、
生物补考(或免考)申请表
姓 名 |
|
报名号 |
|
相片 |
毕业学校 |
|
民族 |
|
性别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身份证号码 |
|
出生
年月 |
|
家庭地址 |
|
申请类别 |
由考生从以下两种方式中任选其一: 第一、参加今年初二地理、生物中考;第二、不再参加今年初二地理、生物中考,直接根据考生今年中考数学、物理成绩分别按照百分比进行折算。 |
(由考生本人填写)申请第 种方式,即: |
考生及家长
意 见 |
考生(签名) 家长(签名) 2013年 月 日 |
毕业学校
意 见 |
校长(签名) 学校盖章 2013年 月 日 |
教育行政
部门审批 |
2013年 月 日 |
|
|
|
|
|
|
|
|
|
附件6
漳州市直考生与芗城区考生户籍界定
户籍在芗城市区六个派出所(东铺头、通北、西桥、新桥、巷口、南坑)及龙文区土白、下洲两村的考生为漳州市直考生,回漳生需提供与户籍相对应的房产证明材料方可认定为漳州市直考生。
属市直上述六个派出所以外的芗城区其它派出所户籍的考生为芗城区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