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批,其它省二、三级达标高中和一般普通高中、面向本县招生的民办高中学校
录取时间:7月25-28日;由各县(市、区)负责招生录取。市直学校由市教育局中教科负责。 各校不得招收已被前一批学校录取的考生,否则,将不予建立高中电子学籍档案。
更多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