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填报
(一)外校考生志愿填报。7月22日,报名考生和家长持准考证(或复印件)、户口簿和照片1张自行前往漳州二职校填报志愿,填写《2013年漳州市第二批面向全市招生普通高中考生志愿表》(附件一)。由于采用局域网现场填报志愿,因此考生和家长须到现场签名确认所报志愿。
(二)本校考生志愿填报。报考漳州实验中学、漳州立人学校、漳州双语实验学校、漳州正兴学校、漳州康桥学校5所民办学校的本校正式学籍初中毕业生,于7月21日持准考证和照片1张,直接到学校填写《2013年漳州市第二批面向全市招生普通高中考生志愿表》。每位考生只能填报1所学校志愿。
《2013年漳州市第二批面向全市招生普通高中考生志愿表》由市教育局统一印制,并作为招生录取依据。各校不得擅自印制。擅自印制的各种《志愿表》不能作为新生招生录取依据。
已被首批实施招收定向生政策的15所优质高中学校和漳州三中(一级达标高中)、厦大附中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本批次学校志愿填报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