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14年秋季全省民办普通高中跨设区市规模招生统筹计划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民办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基〔2012〕88号)要求,在有关学校申报、各设区市教育局审查上报的基础上,经省教育厅审核,形成了2014年秋季全省民办普通高中跨设区市规模招生统筹计划。按照计划,今年全省有18所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跨设区市统筹招生4785名,现予以公布,并就做好相关招生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将省统筹招生计划纳入到当地普高招生计划。各设区市教育局要对省统筹招生的计划数给予统筹安排,落实到各县(市、区)并纳入当地普高的招生计划,予以明确。
二、统筹计划数可以在地区间作适当调整。各民办学校须严格按照统筹计划数开展规模招生工作,在不突破招生计划总数和统筹计划数的前提下,允许统筹计划在不同地区之间适当调整,以设区市为单位统筹招生计划数的调整上浮比例控制在10%以内。
三、规模招生可经协商适当降分录取。民办学校在生源地招生不足统筹计划数时,可适当降分录取。需降分录取的民办学校应在学生报名后、尚未录取前,与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协商降分录取事宜,降分幅度不宜过大。
四、各民办学校招生办法、招生广告及招生简章,包括收费标准及有关生源地招生计划等,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各民办学校符合规定(包括零散招生和规模招生)招收的学生,应在2014年9月底前做好学生电子学籍迁移审批工作,到时未完成迁移的学生学籍由省教育厅统一作迁移。同时,严禁民办学校办理学籍挂靠,严禁变相到各地为公办普通高中挖生源,一经发现,将停止该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下一学年跨设区市规模招生的统筹工作。
附件:2014年秋季全省民办普通高中跨设区市规模招生统筹计划表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4月9日
附件
2014年秋季全省民办普通高中跨设区市规模招生统筹计划表
序号 县(市、区) 学校 招生总数 统筹计划数 统筹计划数涉及的设区市
杭州 宁波 温州 嘉兴 湖州 金华 衢州 台州 舟山 丽水
汇总数 15771 4785 1335 700 760 200 40 330 230 880 160 150
1 杭州市直 杭州实验外国语学校 240 80 50 30
2 余杭区 余杭区新理想高级中学 192 40 40
3 建德市 建德市育才高级中学 400 160 100 60
4 慈溪市 宁波光华学校 800 60 60
5 永嘉县 温州翔宇中学 640 60 30 30
6 安吉县 安吉振民高级中学 800 150 100 50
7 安吉县上墅私立高级中学 1000 235 105 90 40
8 海宁市 上外附属宏达高级中学 650 60 30 30
9 德清县 求是高级中学 800 370 370
10 诸暨市 私立诸暨高级中学 2300 1400 250 250 200 60 120 60 300 100 60
11 天马实验学校 1000 420 100 80 80 70 60 30
12 诸暨荣怀学校 2500 1270 200 200 200 50 80 100 350 30 60
13 柯桥区 轻纺城中学 1000 170 30 80 60
14 长兴县 长兴华盛高级中学 1085 50 50
15 金华市直 金华市江南中学 1000 40 40
16 金华市曙光学校 420 80 30 50
17 仙居县 仙居外语学校 624 100 100
18 缙云县 缙云县朝晖外国语学校 320 40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