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普通高中招生美术生考试大纲
一、考试性质
美术生联考是初中毕业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是我市艺术生考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科学、严谨的考试方法和手段,以达到对考生客观、准确的成绩评定的目的,为中考的美术招生学校招收合格新生提供录取依据。招收美术生的学校可根据考生参加美术术科的考试成绩,按确定的招生计划,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因此,美术联考应有必要的区分度,较高的信度和效度。
二、考试能力要求
美术联考要求测试考生的艺术修养、审美能力、观察能力、造型能力、表现能力和技法的运用能力。
三、考试内容和考试目的
美术联考包括素描、色彩、速写三个项目。
素描考试,考查考生的造型基础和对形体、结构、体积、空间、质感等方面的理解、认识和表现能力。
色彩考试,考查考生对色彩的感受能力、认识能力和色彩技法表现能力。
速写考试,考查考生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对人物动态、人物动态组合以及人物与场景的整体表现,同时注重考生对人物的比例、结构、动态的准确把握以及画面的构图和处理。
四、考生须知
1. 考生到达考场后,需提前通过考场安排表查找自己考场所在的位置。
2. 考生提前15分钟凭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身份证回执)进入考场,对号入座。色彩、素描科目迟到15分钟后不得入场,速写科目不得迟到,否则将被视为放弃该科目考试。
3. 考生必须用圆珠笔或签字笔在答卷纸的姓名、准考证框格处填写好姓名和准考证号,未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的答卷,一律作零分处理,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 考生必须在答卷上印有姓名、准考证框格的这一面作画(背面不允许作画),以便考试期间监考员核查考生信息。考生不得在答卷纸上做与考试内容无关的记号,否则该考卷作废。
5. 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定形液、通讯工具(如移动电话)、电子用品(如相机、MP3等,特别是带有存储、拍摄功能的电子用品)进入考试区域,不准拍照,违者取消考试资格。自备画板或画夹内不得夹带任何纸张,画板表面干净(无任何图案、图形等痕迹)。
6. 考试期间不得随意移动座位和考试物品,不得随便走动或交头接耳,经警告不听者取消考试资格。
7. 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停笔。经监考人员逐个检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试题和答卷不准带离考场。
8. 尊重监考人员,待人有礼,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保持室内清洁。。
五、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素描、色彩、速写每个项目满分为100分。
2016年考生的美术联考得分(满分100分)=素描得分×50%+色彩得分×50%。
从2017年开始增加速写项目,考生的美术联考得分(满分100分)=素描得分×40%+色彩得分×40%+速写得分×20%。
六、各项目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一)素描考试
1. 考试范围与形式
考试范围:静物、石膏像;
考试形式:①写生;
②表现由考场提供的图片或相关资料所规定的内容;
③默写文字材料所描述的内容。
2.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
①8开素描纸(考场提供);
②铅笔、炭笔、木炭条或炭棒(考生自带);
③不大于4开的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工具,画板、画夹要求干净,无任何图案、图形等痕迹;(考生自带)
④试卷完成后不允许在画面上喷洒任何固定液体。
3.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4.评分标准及占分比例
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造型准确,有较强的表现和塑造能力(包括比例、结构透视关系、特征、空间关系等);正确理解对象结构及体面关系,并能完整地表现;画面调子对比明快,素描关系正确,表现生动,形体刻画深入,画面整体效果好。其中:
满分为100分,其中:
构图 占20%
造型与比例 占30%
深入与刻画 占25%
表现手段与技法 占25%
5.试卷样卷
见附录1。
(二)色彩考试
1.考试范围与形式
考试范围:静物;
考试形式:①写生;
②表现由考场提供的图片或相关资料所规定的内容;
③默写文字材料所描述的内容。
2.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
①8开水彩纸(考场提供);
②水粉或水彩颜料均可(考生自带);
③画板或画夹(考生自带),要求不大于4开并且干净(无任何图案、图形等痕迹);
④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带);
⑤试卷完成后不允许在画面上喷洒任何固定液体。
3.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4.评分标准及占分比例
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有明确的色调意识和良好的色彩感觉,构图合理,色彩关系明确生动,画面富有美感;色彩与形体结合紧密,表现生动,形体刻画深入,画面整体效果好。其中:
构图 占15%
色彩关系 占35%
色彩造型能力 占25%
色彩表现技法 占25%
5.试卷样卷
见附录2。
(三)速写考试
1.考试内容与形式
①人物动态、人物动态的组合、人物与场景写生;
②表现由考场提供的图片或相关资料所规定的内容;
③默写文字材料所描述的内容。
2.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
①8开素描纸(考场提供);
②铅笔、炭笔、钢笔均可(考生自带);
③画板或画夹(考生自带),要求不大于4开并且干净(无任何图案、图形等痕迹);
④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带)。
3.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30分钟。
4.评分标准及占分比例
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能够准确地画出试题所要求的动态特征,有较强的画面组织能力和造型能力;比例正确、动态特征鲜明,表现手法大胆、肯定、流畅、生动;主次分明,节奏感强,能够较深入地刻画主体对象的细节。其中:
构图 占25%
人物动态表现 占30%
造型与比例 占30%
表现技法 占15%
5.试卷样卷
见附录3。
附录1: 样卷
素描试卷
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用圆珠笔或签字笔在答卷纸的姓名、准考证框格处填写好姓名和准考证号,未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的答卷,一律作零分处理,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考生必须在答卷上印有姓名、准考证框格的这一面作画(背面不允许作画),以便考试期间监考员核查考生信息。考生不得在答卷纸上做与考试内容无关的记号,否则该考卷作废。
一、考试范围与形式
考试范围:静物;
考试形式:①写生;
②表现由考场提供的静物;
二、考试要求
1.考生必须使用考场提供的答卷;
2.考生只能使用铅笔、炭笔、木炭条或炭棒作为表现用具;
3.考生自备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的绘画用具,画板或画夹要求不大于4开并且干净(无任何图案、图形等痕迹);
4.考生必须按试题规定及要求完成试卷,不得增加、减少或改变考试内容;
5.表现方法不限;
6.试卷完成后不允许在画面上喷洒任何固定液体。
三、考试时间:120分钟。
四、考试成绩:考试满分为100分。
五、考试内容(略)
附录2: 样卷
色彩试卷
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用圆珠笔或签字笔在答卷纸的姓名、准考证框格处填写好姓名和准考证号,未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的答卷,一律作零分处理,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考生必须在答卷上印有姓名、准考证框格的这一面作画(背面不允许作画),以便考试期间监考员核查考生信息。考生不得在答卷纸上做与考试内容无关的记号,否则该考卷作废。
一、考试范围与形式
考试范围:静物;
考试形式:①写生;
②表现由考场提供的静物;
二、考试要求
1.考生必须使用考场提供的答卷;
2.考生只能使用水彩或水粉颜料作为表现材料;
3.考生自备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的绘画用具,画板或画夹要求不大于4开并且干净(无任何图案、图形等痕迹);
4.考生必须按试题规定及要求完成试卷,不得增加、减少或改变考试内容;
5.表现方法不限;
6.试卷完成后不允许在画面上喷洒任何固定液体。
三、考试时间:120分钟。
四、考试成绩:考试满分为100分。
五、考试内容(略)
附录3: 样卷
速写试卷
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用圆珠笔或签字笔在答卷纸的姓名、准考证框格处填写好姓名和准考证号,未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的答卷,一律作零分处理,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考生必须在答卷上印有姓名、准考证框格的这一面作画(背面不允许作画),以便考试期间监考员核查考生信息。考生不得在答卷纸上做与考试内容无关的记号,否则该考卷作废。
一、考试形式和内容
根据图片提供的内容和默写内容重新组合构图,可以加上与情节有关的道具和环境,完成一幅完整的画面。
图片内容:一个男青年正在擦洗墙壁(不得改变人物的动态)
默写内容:一个女青年提着一桶水(必须体现提水的动态特征)
二、考试要求
1.考生必须使用考场提供的答卷;
2.考生只能使用铅笔、炭笔、钢笔作为表现用具;
3.考生自备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的绘画用具,画板或画夹要求不大于4开并且干净(无任何图案、图形等痕迹);
4.考生必须按试题规定及要求完成试卷,不得增加、减少或改变考试内容;
5.表现形式和方法不限。
三、考试时间:30分钟。
四、考试成绩:考试满分为100分。
五、考试内容(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