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教育局关于2013年中山市国家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生录取结果公示的通知
各镇区文体教育局(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市直属中学:
根据《关于印发<2011年中山市国家示范性普通高中实行指标分配录取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中教[2011]67号)及《关于印发2013年中山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中教〔2013〕11号)的文件精神, 从2013年开始指标生投档时设置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最低控制线不低于该高中学校正取生批次投档控制分数线20分。现经中考领导组研究决定,2013年中山市国家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生各学校录取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详见附件1,根据各初中学校分配到的指标生计划数和考生指标生志愿按中考成绩(不含政策性照顾投档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进行投档,若所投档考生的末名有两人或以上同分的,则比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投档,三科总分相同的,则分别按数学、语文、英语的顺序比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投档。今年,中山纪念中学录取328人,中山市第一中学录取343人,中山市华侨中学录取254人,中山市实验高中录取275人,中山市桂山中学录取92人,中山市第二中学录取149人。现将指标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从2013年7月6日至7月12日,在公示期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签署或自报本人的真实姓名,以单位反映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需真实、客观、准确。
受理单位: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地址:中山市博爱六路12号人才发展研究中心305室。
电话:0760-89989285
传真:0760-89989291
特此通知。
中山市教育局
201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