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教基〔2012〕26号
舟山中考
舟山市教育局2012年重点高中保送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各有关高中学校,市直属各初中:
为进一步深化素质教育,推进高中招生制度改革,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进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浙教基〔2007〕150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08〕67号)精神,为做好2012年我市重点高中保送生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保送生招生的重点高中及其分配计划
确定舟山中学、定海一中、普陀中学、岱山中学、嵊泗中学为我市2012年重点高中保送生招生学校,各校保送生分配名额均要求达到学校计划招生(不包括三限生)的50%及以上。
二、保送生资格和分配方案
1.保送生资格
所有保送生应具有本市户籍,至少初二、初三在现学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其中舟山中学新城区域保送生要求在现学校就读至少满一年)。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达到3A2P及以上,其中“品德素养”必须为A,每学期体育成绩合格及以上。
2.保送生分配方案
各重点高中保送生推荐名额原则上按照录取区域初中学校当年毕业生人数(以“2011-2012学年初舟山市教育事业统计资料”数据为准)所占比例分配到每所初中学校,出现小数以四舍五入计,不足1名的保证1名名额。保送生推荐名额只分配到学校,不落实到具体学生。
舟山中学、定海一中保送生推荐名额具体分配见附件。
普陀中学、岱山中学、嵊泗中学保送生推荐名额由各主管教育局依据上述原则确定,推荐名额分配方案于5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联系处室:http://www.2exam.com/zhongkao/ZHOUSHAN/基础教育处)备案。
三、保送生考试及录取办法
所有保送学生只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市教育局根据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保送生推荐名额,结合考生志愿和综合素质,按各重点高中计划生录取分数线(总分2)降10分内择优录取保送生。舟山中学新城录取区域保送生,根据考生综合素质和中考成绩按分配到校名额择优录取。如果初中学校保送生推荐名额未用足,空余名额纳入到统招计划(以计划单列录取区域为单位)。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县(区)教育局要切实加强对重点高中保送生招生工作的领导,指导初中学校与相关高中把握政策导向,并严格落实相关规程。
2.加强宣传。各县(区)教育局及各初、高中学校要及时做好2012年保送生招生政策和招生工作的宣传,解读保送生操作细则,保证保送生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
舟山中考]舟山中学2012面向定海区初中学校保送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 06-03 |
[舟山中考]舟山中学2012面向新城初中学校保送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 06-03 |
[舟山中考]舟山中学2012面向市属学校(新城户籍外)保送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 06-03 |
[舟山中考]舟山中学2012面向普陀区初中学校保送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 06-03 |
[舟山中考]舟山中学2012面向岱山县初中学校保送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 06-03 |
[舟山中考]舟山中学面向嵊泗县初中学校保送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 06-03 |
[舟山中考]舟山定海一中2012面向市属定海初中学校保送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
二○一二年五月十三日
主题词:招生工作 保送生 通知
舟山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5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