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3年珠海中考体艺特长生术科分数线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各直属中学: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珠海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珠教招〔2013〕1号)要求,结合考生成绩和学校实际情况,现划定各校体艺特长生术科分数线,公布如下:
(单位:分)
招生学校 |
体育类 |
音乐类 |
美术类 |
市一中 |
80.6 |
69 |
|
斗门一中 |
65 |
|
75.5 |
市二中 |
60 |
60 |
|
市实验中学 |
60 |
60 |
75 |
市三中 |
74 |
63 |
77 |
市艺术高中 |
|
67 |
85 |
和风中学 |
41 |
70 |
65 |
红旗中学 |
|
80 |
70 |
一、考生登录招生考试网(www.zheec.net)查询成绩,有异议的,可于成绩公布后两日内向就读学校申请查询。
二、因各校命题、分值、评分标准和对考生的要求不同,各校成绩不具有可比性,考生术科成绩仅在报考学校使用。
三、术科分数线上考生,可以在提前批最多报考两所对应学校的特长志愿。无特长志愿的不能按照特长生录取。
四、按特长招生计划不多于1:1的比例,划定文化科分数线,根据文化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特长生招生计划录取不满的,转为统招计划录取。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