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印发的《福建省达标高中评估办法(试行)》和《福建省达标高中评估标准(试行)》(闽教基[2007]42号),在学校申报和设区市教育局资格审查基础上,经省级专家组评估,我处拟于近期上报厅领导审批,确认闽侯一中、福建师大二附中、福州屏东中学、厦门第二外国语学校、泉港一中、惠安惠南中学、安溪铭选中学、华安一中、浦城一中、武夷山一中、永安九中、连城一中、上杭二中等13所学校高中部为“福建省一级达标高中”。
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来信来电反映。
公示时间:2013年3月7日至2013年3月20日
地址:福建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邮编:350003)
联系电话:0591-87091215(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0591-87853491(省教育厅监察室)
福建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201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