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基[2013]542号
关于做好2014年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寒假放假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教育中心,各直属学校、市区各民办学校:
为切实做好2014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前后有关工作,现将有关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小学期末教学质量检测时间定于2014年1月16-17
日。初中和高中期末考试定于2014年1月18日开始,考试安排由安庆市教育教学研究室负责通知。
2、全市小学期末教学质量检测和各县(市)初中期末考试由各县(市)教育局负责安排并组织实施。其它考试安排将由安庆市教育教学研究室负责通知。
3、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定于2014年1月23日教师离校,寒假开始。
4、下学期定于2014年2月14日(农历正月十五日)教师到校,做好开学准备工作。2月16日(农历正月十七日)学生开学报到,2月17日正式上课。
二、要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各地各校要切实加强对寒假前后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对学校隐患进行排查,通过各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宣传和教育,各校要给每一位家长发放一封信,指导家长履行好监护人职责,加强对学生假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加强与孩子的沟通,让孩子愉快、轻松地度过假期。
三、要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调课行为的通知》(皖教秘基[2012]76号)、《安庆市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教监[2013]379号)、《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和教辅用书选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2013]468号)精神。坚持“一科一辅”和自愿选购原则,严禁在公告目录之外以任何形式统一订购,或向学生推荐其他教辅材料。严禁中小学校以任何名目(包括家长委员会、培训中心)利用寒暑假、双休日、晚自习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各地各校要坚决杜绝同城借读和违规转学现象。
四、启动2014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各县(市)教育局和各中职学校启动春季招生工作,做好2014年中职学校招生资格审定和中职招生专业目录编制有关准备。同时要做好2013年秋季高中阶段学校国家助学金核发后期工作,要按规定按时足额核发2013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对享受国家助学金、免学费学生进行核查和清理,建好2013年受助学生个人台帐, 2013级学生实习前应将助学金足额发完方可安排实习。
安庆市教育局
2013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