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县2013年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进一步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建立和完善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考试评价制度,促进学校体育工作科学化和规范化建设,发挥体育考试在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中的积极导向作用,不断提高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质量,引导青少年学生养成积极、科学锻炼身体的习惯,培养青少年学生良好的体育精神和意志品质。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
另文下发。
三、体育考试范围和对象
凡报考我县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高职的初中应届、往届毕业生,均须参加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以下简称“体育考试”)。
四、体育考试项目、时间、地点和成绩评定
(一)体育考试项目
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颁布实施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确定体育考试项目。体育考试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测试内容为基本内容。男女生各进行3个项目的考试,其中必考项目1项,选考项目2项。
1、必考项目: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
2、选考项目:由考生在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跳绳、掷实心球四个项目中任选两项,填写《太湖县2013年_________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选考项目确认表》,注明所选考的项目。选考项目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二)体育考试时间、地点
体育考试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时间为2013年4月20日-4月28日。考点设在恺风职业技术学校。
考生以学校为单位参加考试,半天内完成,具体时间以《考试秩序册》为准。如因天气等原因无法按期进行考试的,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育考试的成绩与评定
体育考试满分为35分,其中必考项目15分,选考项目各10分,计入考生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总分。
2013年体育考试原始分数与等级转换具体标准如下表:
|
等 级 |
分 值 标 准 |
|
A |
30分以上(含30分) |
|
B |
24分~29分(含29分) |
|
C |
21分~23分(含23分) |
|
D |
21分以下 |
2013年体育考试将继续采用电子设备记录考生成绩。
五、免考、缓考的规定
(一)县教育局2013年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设考生缓考、免考审查小组,具体负责考生缓考、免考审查、批准和考试过程中出现因意外事故考生终止考试情况的审查认定工作。
(二)免考
1、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可以申请免考:
(1)因肢残丧失运动能力(须有残疾证)的考生可申请免考。
(2)因伤、病和其他类型残疾长期免修体育课,但未丧失运动能力,或因意外事故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可申请免考。
(3)患心脏病、心肌炎或呼吸系统疾病的考生,应当申请免考。
(4)考生体育考试当天,在进行考试检录前,突发疾病或意外,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应及时向本校带队教师和领导提出免考申请。
(5)因伤、病或意外事故等原因,目前处于康复阶段,暂无法判断是否可以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应该参加报名,选择体育考试选考项目。考试当天或缓考当天如仍未恢复,可以向本校带队教师和领导提出免考申请。
2、审批程序:
(1)考生本人申请,填写《太湖县2013年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免考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交《残疾人证》或病历(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书、医药费票据等相关原始材料)。
(2)学校负责免考考生初审,初审后将申请免考的考生名单在学校公示栏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在体育考试报名时统一报至县教育局体育考试办公室(基础教育股)。此时间之后,考试之前,因伤、病或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无法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由学校初审公示后于考试当天在考点现场报考试办公室。
(3)体育考试考生缓考、免考审查小组对学校报来材料进行审核、批准。考试当天突发疾病或意外,暂无法提供病历和其他证明材料的,由体育考试考生缓考、免考审查小组现场认定。
经查实,考生免考材料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的,按中考违纪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记分规则:
因肢残丧失运动能力(须有《残疾人证》)的免考考生,按35分计入体育考试总分。其他免考考生按体育总分的70% (24.5分)计入体育考试总分。
4、免考仅限一次,且不得申请单项免考。
(二)缓考
1、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可申请缓考:
(1)因伤、病或意外事故等原因暂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可申请缓考。
(2)体育考试当天,在进行考试检录前,考生突发疾病或意外,应及时向本校带队教师和领导提出缓考申请。
(3)因伤、病或意外事故等原因,目前处于康复阶段,无法判断是否可以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可选择体育考试选考项目。如考生在考试当天仍然无法正常参加考试,向本校带队教师和领导提出缓考申请。
2、办理程序:
(1)考生本人申请,填写《太湖县2013年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缓考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交证明材料(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书、医药费票据等相关原始材料)。
(2)学校负责缓考考生初审,将相关材料在体育考试报名时统一报至县教育局体育考试办公室(基础教育股)。
3、体育考试缓考定于体育考试结束后第一天在恺风职业技术学校举行。缓考严格按正式考试的要求进行,考生不得改变原选考项目。
4、缓考仅限一次,且不得申请单项缓考。
六、考试方法和评分标准
(一)考试方法:见附件。
(二)2013年太湖县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评分标准:见附件。
此外,考生在体育考试前或考试过程中,自愿放弃考试,按0分计入体育考试总分;在体育考试过程中,考生因意外受伤而终止考试的,经缓、免考审查小组审查认定后,已考过的项目成绩有效,未完成的项目成绩按该单项成绩的50%计入体育考试总成绩。
七、有关要求
(一)体育考试是促进青少年学生体质健康发展、激励青少年学生积极进行自身锻炼的有效手段。各地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把体育考试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突出学校体育工作在学校教育中应有的作用,促进青少年学生体质健康评价体系的建立。
(二)各地各校要把关心学生健康放在第一位,实行体育考试安全工作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初中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应急预案,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做好安全防范准备。学校要按规定组织学生参加常规体格检查,建立档案资料。同时要求每一个学生家长对学生的健康状况进行确认,要教育学生和家长,实事求是,不隐瞒学生疾病情况,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对不能参加剧烈体育运动,特别是患心脏病、心肌炎或呼吸系统疾病的学生,要坚决实行免考。
所有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在报名时必须填写《太湖县2013年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考生家长告知书》,并由家长签字确认。
(三)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体育考试工作,成立由校领导、体育教师、教务人员、校医、班主任等参加的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学习相关文件、规则及《考生须知》,遵守各项培训、考试时间,分工明确,职责到人。要结合体育考试特点及本校和学生的实际,指导好学生选项,做好家长来电来访工作。科学有效地安排好考生考前练习和训练,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出现伤害事故。各学校要精心组织送考,确保体育考试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四)县教育局将成立体育考试考务工作机构,制定安全保障预案,设立医疗救护点,并与医疗急救中心保持联系,保证学生在考试中的安全。确保体育考试考务、保卫人员、器材、场地布置等各项工作的落实。
恺风职校要全力配合体育考务工作,做好后勤保障、安全保卫、体育设施的安全检查与管理,严防发生安全事故。
有直系亲属参加体育考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体育考试考务工作。
八、关于2014年太湖县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工作的说明
1、考试项目及分值:
必考项目: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满分15分。
选考项目: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跳绳、掷实心球(4项任选2项),每项满分15分。
2、评分标准:
暂定参照《安庆市2013年中考体育考试评分标准》.(见安庆教育网公告:
附件: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部分项目测试方法
1、800米或1000米跑
一、测试目的:
测试学生耐力素质的发展水平,特别是心血管呼吸系统的机能及肌肉耐力。
二、场地器材
400米田径跑道、地质不限。计时器若干块,使用前需校正。
三、测试方法
受试者至少两人一组进行测试,站立式起跑。当听到“跑”的口令后开始起跑。计时员看到起跑信号后开表计时,当受试者的躯干部到达终点线垂直面时停表。以分、秒为单位记录测试成绩,不计小数。
四、注意事项
测试人员应向受试者报告剩余圈数,以免跑错距离。
测试人员应告知受试者在跑完后应继续缓慢走动,不要立即停下,以免发生意外。
受试者不得穿皮鞋、塑料凉鞋、钉鞋参加测试。
对分、秒进行换算时要细心,防止差错。
2、坐位体前屈
1.测试目的
测量学生在静止状态下的躯干、腰、髋等关节可能达到的活动幅度,主要反映这些部位的关节、韧带和肌肉的伸展性和弹性及学生身体柔韧素质的发展水平。
2.场地器材
坐位体前屈测试计。
3、测试方法
受试者两腿伸直,两脚平蹬测试纵板坐在平地上,两脚分开约10—15厘米,上体前屈,两臂伸直前,用两手中指尖逐渐向前推动游标,直到不能前推为止。测试计的脚蹬纵板内沿平面为0点,向内为负值,向前为正值。记录以厘米为单位,保留一位小数。测试两次,取最好成绩。
4、注意事项
(1)身体前屈,两臂向前推游标时两腿不能弯曲。
(2)受试者应匀速向前推动游标,不得突然发力。
3、立定跳远
1.测试目的
测试学生下肢爆发力及身体协调能力的发展水平。
2.场地器材
在专用的测试仪器上进行。
3.测试方法
受试者两脚自然分开站立,站在起跳线后,脚尖不得踩线。两脚原地同时起跳,不得有垫步或连跳动作。每人连续试跳三次,电脑记录其中成绩最好一次。以厘米为单位。
4.注意事项
(1)发现犯规时,此次成绩无效。
(2)可以赤足,但不得穿钉鞋、皮鞋、塑料凉鞋参加测试。
4、掷实心球
1.测试目的
测试学生的上肢爆发力。
2.场地器材
在规定的场地里进行测试,测试实心球重量为2千克。
3.测试方法
测试时受试者站在起掷线后,两脚前后或左右开立,身体面对投掷方向,双手举球至头上方稍后仰,原地用力把球投向前方掷出。如两脚前后开立投掷,当球出手的同时后脚可向前迈出一步,但不得踩线。每人投掷三次,记录其中成绩最好的一次。记录以米为单位,取一位小数。丈量起掷线后缘至球着地点后缘之间的垂直距离。为了准确丈量成绩,应有专人负责观察实心球的着地点。
5、跳绳
1.测试目的
测试学生的下肢爆发力和身体协调能力。
2.场地器材
地面平整、干净的场地一块,地质不限。主要测试器材包括秒表、发令哨、各种长度的跳绳若干条。
3、测试方法
被测试者必须使用计数跳绳,听到信号后开始测试,裁判员和计数器同时计数,测试时间为1分钟,每人测试一次。动作规格为正摇双脚跳绳,每跳跃一次且摇绳一回环(一周圈),计为一次。听到结束信号后立即停止,测试员检查计数器上的次数,并进行记录,测试单位为次。如计数器出现故障,以测试员的读数为准。
4、注意事项
(1)如跳绳在测试过程中发生绳柄脱落及断裂等非人为因素,可经裁判员同意重新进行测试。
(2)测试过程中跳绳拌脚,除该次不计数外,应继续进行。
(3)考生考试所用跳绳,一律由考点现场提供,跳绳为同一规格。
附件:
太湖县2013年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评分标准
男子:
|
得分 |
1000米
(分:秒) |
坐位体前屈
(厘米) |
立定跳远
(米) |
跳绳
(次/1分钟) |
掷实心球
(米) |
|
15 |
3:30 |
|
|
|
|
|
14 |
3:38 |
|
|
|
|
|
13 |
3:46 |
|
|
|
|
|
12 |
3:54 |
|
|
|
|
|
11 |
4:02 |
|
|
|
|
|
10 |
4:10 |
16.0以上 |
2.40以上 |
160以上 |
10.0以上 |
|
9 |
4:20 |
14.0 |
2.30 |
140 |
9.0 |
|
8 |
4:25 |
11.0 |
2.20 |
120 |
8.0 |
|
7 |
4:30 |
8.0 |
2.10 |
105 |
7.0 |
|
6 |
4:35 |
5.0 |
1.90 |
85 |
6.0 |
|
5 |
4:45 |
2.0 |
1.80 |
60 |
5.0 |
|
4 |
4:55 |
0.0 |
1.70 |
55 |
4.0 |
|
3 |
5:05 |
-0.5 |
1.60 |
45 |
3.0 |
|
2 |
5:15 |
-1.5 |
1.50 |
35 |
2.0 |
|
1 |
5:25 |
-2.5以下 |
1.40以下 |
35以下 |
1.0以下 |
女生:
|
得分 |
800米
(分:秒) |
坐位体前屈
(厘米) |
立定跳远
(米) |
跳绳
(次/1分钟) |
掷实心球
(米) |
|
15 |
3:24 |
|
|
|
|
|
14 |
3:29 |
|
|
|
|
|
13 |
3:35 |
|
|
|
|
|
12 |
3:42 |
|
|
|
|
|
11 |
3:50 |
|
|
|
|
|
10 |
3:58 |
17.0以上 |
1.90以上 |
160以上 |
7.0以上 |
|
9 |
4:08 |
15.0 |
1.80 |
140 |
6.5 |
|
8 |
4:13 |
12.0 |
1.70 |
120 |
6.0 |
|
7 |
4:18 |
9.0 |
1.60 |
105 |
5.5 |
|
6 |
4:23 |
6.0 |
1.40 |
85 |
5.0 |
|
5 |
4:30 |
3.0 |
1.30 |
60 |
4.5 |
|
4 |
4:37 |
1.0 |
1.20 |
55 |
4.0 |
|
3 |
4:44 |
-0.1 |
1.10 |
45 |
3.5 |
|
2 |
4:51 |
-1.5 |
1.00 |
35 |
3.0 |
|
1 |
5:00 |
-2.5以下 |
0.90 |
35以下 |
2.5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