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时间
全市统一报名时间:2014年3月20日8:30--3月31日17:30(参加地理、生物结业考试的八年级考生与毕业年级考生报名程序、报名时间相同)。
(二)报名资格
1.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考生报名资格
(1)具有我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具有我市户籍在外地就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3)具有我市户籍具有同等学力的适龄青年。
2.地理、生物结业考试考生报名资格
(1)具有我市学籍的在校八年级学生。
(2)具有我市户籍在外地就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3)具有我市户籍具有同等学力的适龄青年。
3.要求
具有我市户籍在外地就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具有我市户籍具有同等学力的适龄青年须以社会考生身份报名参加中考,且须一并参加当年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八年级地理、生物结业考试,不允许分年度报考。
(三)报名资格审核
报名资审工作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的统一安排下于3月1日开始进行。
初中毕业年级学业考试报名资审:
1、在籍生:一是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提供的参加过2013年八年级地理、生物结业考试的在籍初中毕业生名单为依据;二是因休学或转学等正当理由造成未参加2013年八年级地理、生物结业考试的具有我市一年以上(含一年)学籍的初中毕业生须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属旗县区教育局基教科进行资格审查。除此之外,凡属其他情况的一律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认定加盖基教科公章后方可报名。
2、社会考生:一是有包头市户籍在外地借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须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主及考生页,证明户主与考生存在监护与被监护的关系)、初中毕业学校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进行资格审查;二是有包头市户籍具有同等学力的适龄青年须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主及考生页,证明户主与考生存在监护与被监护的关系)、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房本(原件及复印件)或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进行资格审查,确属非本市在籍学生且在包头实际居住的,方可到户籍所在地考试中心以社会考生身份报名。
八年级地理、生物结业考试报名资审:
在籍生:一是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提供的在籍八年级学生名单(未参加过2013年组织的八年级地理、生物结业考试)为依据;二是因休学或转学等正当理由造成未参加2013年八年级地理、生物结业考试的在籍初中毕业生须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属旗县区教育局基教科进行资格审查。除此之外,凡属其他情况的一律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认定加盖基教科公章后方可报名。
各旗县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报名资格初审,并于3月15日前将初审名单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复审。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将审定后的学籍花名册一式四份(社会考生花名册一式三份)盖章后,由市、旗县区基础教育科、旗县区教育考试中心、学校分别持有。旗县区教育考试中心据此对学生进行图像信息采集。
资审工作须在3月20日前全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