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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教育局2015年示范高中特长生招生实施办法

来源:亳州市教育局 2015-5-20 10:34:45

各县区教育局,市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直有关学校:
  现将《亳州市2015年示范高中特长生招生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亳州市教育局 
2015年5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亳州市2015年示范高中特长生招生实施办法

 


    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导示范高中积极形成办学特色,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原则
    示范高中特长生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考生自愿、择优录取和分校录取的原则。
    二、招生类别和基本条件
    (一)体育类
    个人项目为田径、乒乓球、羽毛球等3项,集体项目为足球、篮球、排球等3项。凡初中阶段获省或市教育、体育主管部门主办的上述单项竞赛个人项目省级前十名、市级前六名、县级前三名的考生免专业测试。集体项目招生免试条件由招生学校结合实际制定,经县区教育局审核,报市教育局同意后公布实施。
    (二)科技类
    招生项目为青少年科技创新、青少年信息学、青少年电脑机器人等项目。凡初中阶段获“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创新成果竞赛项目省级个人一、二、三等奖或市级个人一、二等奖(须为省或市教育主管部门或科协主办,且须提供获奖证书),“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省级个人一、二、三等奖或市级个人一、二等奖(须为省或市教育主管部门主办),“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个人一、二、三等奖(须为全国计算机学会组织,且须提供获奖证书),“青少年电脑机器人竞赛”全国三等奖及以上、省级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须为国家、省或市教育主管部门或科协主办,且须提供获奖证书)的考生免专业测试。
    (三)音乐、美术类
    初中阶段获省、市、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上述类别比赛个人项目省级三等奖、市级二等奖、县级一等奖以上的考生免专业测试。
不具备免试条件的考生,各类别招生条件由招生学校结合实际制定,经县区教育局审核,报市教育局同意后公布实施。
    三、招生学校和人数
    省市示范高中招生特长生需经县区及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特长生招生计划与学校招生计划同时申报,省级示范高中学校特长生招生指标原则上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的5%以内,市级示范高中控制在15%以内。
    5月18日前,招生学校制定特长生招生方案,并经县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报市教育局备案。
    四、特长生资格
    (一)2015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普通高中录取要求;
    (三)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须不低于所在县区普通高中普通班录取最低分数线。
    (四)符合专业测试免试资格或专业测试成绩达到招生学校设定的标准。
    五、招生程序
    (一)发布专业考核方案
    5月20日前,各校将经县区教育局批准并报市教育局备案的特长生招生方案向社会公布。
    (二)学生报名
    5月25日前,具备条件的学生凭获奖证书原件等到各校或市、县区教育局指定的地点报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所学校、一个项目,不得兼报。
    (三)专业考核
    5月下旬,各省、市级示范高中学校在县区教育局基教科(股)的指导下审核考生免试资格,组织特长生专业测试。亳州一中、亳州一中南校特长生专业测试在市教育局基教科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免试及专业测试合格考生的姓名、准考证号、性别、毕业学校等基本信息将在招生学校及考生所属初中毕业学校公示3个工作日。
    (四)填报志愿与录取
    特长生招生使用初中学校定向生分配计划,在定向生录取环节提前单独录取。公示无异议的专业课合格考生,须于6月下旬到招生学校自愿填报招生学校特长生志愿,由招生学校按照专业测试成绩登记,经县区教育局审核后,于7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市教育局按照考生志愿、学校招生计划,予以提前录取。未完成的计划收回,不再补录。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各学校要积极宣传,将特长生招生政策传达到每一个考生,并严格按照规定审查考生的资格。特长生招生必须充分尊重学生的意愿,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误导或违背学生意愿填报志愿。
    (二)确保质量。各县区教育局和示范高中学校要结合实际科学制定考核方案,严格公示环节,认真组织专业考核,提升专业考核工作质量,确保公正、公平。
    (三)严格纪律。各示范高中要切实执行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严格审查特长生资格,对因资格审查不严或弄虚作假、冒名顶替造成误录取以及擅自突破招生范围和计划的,市教育局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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