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计〔2013〕31号
各县区教育局、财政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省民生办《关于印发2013年33项民生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民生办〔2013〕1号)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们制定了《亳州市2013年乡镇公办幼儿园建设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亳 州 市 教 育 局 亳 州 市 财 政 局
2013年2月25日
亳州市2013年乡镇公办幼儿园建设实施办法
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省民生办《关于印发2013年33项民生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民生办〔2013〕1号)等精神,为加快发展我市农村学前教育,确保全市乡镇公办幼儿园建设任务按质按量按时完成,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把发展学前教育作为重要民生工程,以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为重点,扩大农村资源供给,改善农村幼儿园条件,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二、目标任务
加强乡镇公办幼儿园建设,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2013年利用中小学闲置校舍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10所,改建面积64806平方米。其中:谯城区20所项目园,改建面积13000平方米;涡阳县27所项目园,改建面积 17831平方米;蒙城县22所项目园,改建面积16200平方米;利辛县41所项目园,改建面积17775平方米。
三、资金渠道
按照国家闲置校舍改建面积每平方米500元的标准补助,中央、省、县(区)财政按6:2:2比例分担。
四、建设内容和标准
以闲置校舍排查鉴定结果为依据,按照国家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和综合防灾要求及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对闲置校舍进行加固改造,确保改建一所,合格一所。
具体项目管理按照《安徽省学前教育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实施。
五、实施步骤
一季度,对2013年目标任务进行资金测算和责任分解。确定项目园,市与县区签订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完成2013年学前教育民生工程建设项目的可研、立项、设计等前期工作。
二季度,5月底前,完成2013年项目的招投标工作,项目开工率要达到100%。
三季度,8月底前,2013年的所有项目均要主体完工。开展全市2013年项目全面普查工作。
四季度,项目竣工验收和决算审计率要达到100%,全面完成2013年乡镇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的纸质、电子档案建设和工程审计决算工作。做好工程年度总结、考核等相关工作。
六、推进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闲置校舍改建工程实行“市级指导、县级负责实施”的工作模式。县区承担主体责任,以县区为单位认真做好配套资金筹措和组织实施等具体工作。
各县区政府要将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作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民生工程,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各县区政府成立的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继续统筹协调本辖区学前教育各项工作中的重大事宜。领导小组落实的责任单位,均要安排专门人员,明确责任分工,协同做好各项工作,定期研究和制定推进学前教育的政策措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月报告月调度,及时通报项目进展,交流工作经验,表扬先进,鞭策落后,有针对性地部署工作,确保项目进度。各乡镇均要相应成立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辖区学前教育日常工作。
(二)强化监督检查
各县区政府要加强对学前教育利用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对工程项目实施情况组织督查。建立督促检查、考核奖惩和问责机制,确保专项资金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建立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制度,对经费安排使用、项目进展、政策效果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违法违纪行为要依法追究当事人和负责人的责任。省、市已将实施学前教育工程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项目情况列入对市、县区政府目标考核和县级党政领导班子的教育工作考核指标,分年度对市、县区政府责任落实、经费投入、安全管理、目标完成等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将结果向社会公示。
市教育局将继续对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实施情况实行每月一督查、每月一通报、每月一排名、每月一调度制度,继续实行每季度召开一次民生工程推进会制度,解决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通报各地进度情况。
(三)加强资金管理
学前教育工程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项目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土建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管理,实行工程预决算制度,严格控制项目建设成本,并按项目建设进度及时拨付工程款。非土建项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资金使用情况实行跟踪监督,对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工程项目专项资金、违规乱收费或减少本级政府投入以及疏于管理影响工程目标实现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要建立学前教育投入保障长效机制,县区财政要将改、扩建后的幼儿园运行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解决学前教育运行经费不足问题。各县区要按照规划项目的设备投入预算购买设备,不得调减和挪用。
(四)强化项目管理
各县区要对纳入改建项目的闲置校舍先行进行排查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按照幼儿园保育教育对园舍的功能要求,制定改建方案,并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施工。做好幼儿园开班前的设施设备购置等相关准备工作。
借鉴实施中小学危房改造和校舍安全工程的成功经验,继续坚持以县(区)为主的“五统一”管理模式,即统一规划、立项,统一勘探、设计,统一招标、监理,统一资金管理,统一验收和决算审计。工程项目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建立项目实施“绿色通道”,集中规划、集中审批、集中招投标,落实各项费税减免优惠政策;强化项目质量管理,落实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制,实行分片包保责任制,成立由县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幼儿园负责人和幼儿园质量安全监管员参加的项目管理“三人小组”,县区要定期开展项目建设质量大检查活动,并认真迎接省、市项目建设质量大检查,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同时要注重加强对已竣工项目的建后监督管理工作。
(五)抓好评估验收
建立合理有效的项目建设绩效评价制度,市及各县区均要制订一系列比较完善的考核评估办法和指标体系。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和年度考核评估,发挥绩效评价的导向功能,把绩效优劣与项目安排挂钩,以提高我市学前教育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工程质量。
严格把好项目验收关。要按照“确保安全”的原则,使园舍等基础设施建设达到国家抗震设防标准和综合防灾要求。玩教具、保教及卫生消毒生活设施配备要符合安全、环保、实用的标准。市及各县区均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学前教育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及时组织开展验收工作,实行谁验收、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坚决杜绝不合格工程和项目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