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教育局关于完善长沙市中小学生电子学籍信息的通知
各区、县(市)教育局,各中小学校:
根据长沙市教育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以及2012年度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计划让首批20万城区学生在今年秋季使用“长沙市中小学电子学生证”。为了保障电子学生证的免费发放顺利进行,现就完善“长沙市基础教育管理平台”中小学电子学籍信息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信息范围
1、小学1-6年级,初中7-9年级,高中1-2年级学
2、在校教师(主要包括任教老师和班主任)
二、完善内容
1、在校学生人数。各学校要统一核对在校学生人数,如长沙市基础教育管理平台内在校学生人数情况与学校实际在校人数情况不符,学校可通过平台内的“异动管理”进行相关学生变动情况处理,确保学生人数与平台内信息一致。
2、在校学生信息。要认真核对学生信息是否有误,包括学生学籍号、姓名、性别、照片、班级名称、父母亲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确保长沙市基础教育管理平台内信息准确无误。
(1)核对在校生信息对照表。学校登录长沙市基础教育管理平台,“在校生管理——基本信息管理”打印在校生信息对照表,由家长核对完善,并签字。
(2)学校回收在校生信息对照表,如学生信息有误(重点是姓名、照片、班级),学校要将核对后的正确信息导入长沙市基础教育管理平台。(注:学校可导出学生在校生信息,使用平台内“在校生管理——在校生信息批量修改”,将正确信息导入长沙市基础教育管理平台内,重新上报。)
3、教师信息。学校要将教师相关信息导入长沙市基础教育管理平台,包括教师基本信息,教师任教科目及任教班级等。
(1)核对教师基本信息是否录入完整。长沙市基础教育管理平台“教师管理——基本信息”内导入学校教师基本信息,包括教师姓名、性别、照片等。
(2)教师任教情况。长沙市基础教育管理平台“教师管理——教师安排”内完成学校各任课教师相关任教安排信息。
(3)班级班主任任命情况。长沙市基础教育管理平台“学校管理——班级管理”内完成学校各班级的班主任添加。
三、具体要求
1、各学校开展自查并完善各项信息,于6月15日前完成。要求在长沙市基础教育管理平台内的学校上报数据(学生姓名、学籍号、照片、班级人数、教师信息、任课安排信息等)与学校实际完全相符。
2、区、县(市)教育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督促相关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完善工作,并采取抽查电子数据和学校实际班级人数及信息核对等方式,帮助学校完善学生电子学籍信息。
3、我处将于6月20—25日对各区、县(市)教育局和相关中小学完成工作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情况纳入年终常规检查评比。
附件:1“长沙市基础教育管理平台”学生基本信息对照表、2“长沙市基础教育管理平台”班级任课教师安排信息表、3“长沙市基础教育管理平台”班主任安排信息表
长沙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