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一中2015年艺体特长生招生实施细则
根据《2015年巢湖市初中毕业学业考核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巢教字[2015]199号)、《关于下达2015年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巢教字[2015]218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原则
1.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2.学生自愿原则;
3.择优录取原则。
二、招生类别和人数
共30人,其中:艺术类20人(器乐15人、美术5人),体育类10人(田径6人,乒乓球男生3人、女生1人)。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2015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2.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达到全市普通高中录取要求;
3.初中毕业学业考核总成绩不低于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的80%;
4.报考体育特长生的考生,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核成绩不低于45分。
(二)特长条件
1.艺术类(符合下列相应条件)
(1)在省级器乐考级中,达业余8级及以上等级(须有等级证书)。
(2)初中阶段在教育部门或以教育部门为主,宣传、文化、共青团等部门参与举办的文艺演出中,获器乐类县级二等奖、市级三等奖、省级四等奖及以上奖项(须有获奖文件、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
(3)初中阶段在教育部门或以教育部门为主,文化等部门参与举办的绘画或书法比赛中,获县级一等奖、市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须有获奖文件、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
2.体育类
初中阶段在教育部门或教育、体育部门共同举办的田径、乒乓球、篮球、排球竞赛中,团体项目或个人项目获县级前3名、市级前4名、省级前8名。省级竞赛必须是安徽省运动会或安徽省中学生运动会(须有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等材料)。
四、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10日-12日
(上午8:00---11:0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巢湖市东风路小学。
3.报名要求: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准考证、毕业学校出具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和中考分科成绩证明、获奖证书或考级证书等实证材料,由学校对其进行资格审查。
4.考生须填报巢湖市一中提前批次志愿。
5.咨询电话:
艺术类:杨老师13965684169 童老师13956646307
体育类:熊老师13966338787
五、考核办法
(一)考核时间、地点
1.考核组织:由学校依据本细则组织实施,市教育局派员监督。
2.考核时间:7月15日
3.考核地点:巢湖市一中
(二)考核项目、分值
艺术类
(1)器乐:满分为100分,合格标准为60分。
技能考核:由考生自选演奏器乐曲一首(5分钟以内),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
分值:作品音准、节奏、难度、完整性70分,表现力20分。
能力考核:视唱乐谱
分值:音准、节奏、完整性10分。
(2)美术:满分为100分,合格标准为60分。
考核项目:现场素描作品或书法作品一幅。考核时间两小时。考生自备纸张、画笔、画夹等用具。
体育类:
(1)田径
考生须在下列项目中选报一项进行考核:
100米、400米、1500米、跳高、跳远、标枪。
考核方法执行最新国家田径竞赛规则。
合格标准:
|
项目 |
男生合格标准 |
女生合格标准 |
|
100米 |
12"8 |
14"9 |
|
400米 |
1' |
1'15" |
|
1500米 |
5'20" |
6'13" |
|
跳高 |
1.42米 |
1.16米 |
|
跳远 |
5.28米 |
3.95米 |
|
标枪 |
30.90米 |
13.48米 |
(2)乒乓球
男、女生分别进行单循环比赛,采用五局三胜制。男生前四名为合格,女生前两名为合格。
六、预录办法
1.依据学校特长生招生计划,分类在考核合格的考生中,按其中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预录名单,在学校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市教育局审核录取。
2.预录考生须与学校签订《巢湖市一中特长生培养协议书》,参加学校组织的训练和比赛。
七、组织领导
组 长:李 斌
副组长:王 锋 王晓光 项书林
成 员:胡家曙 郭庆生 朱跃龙 许后来 李永革
程兴森 周成霞 熊元琦 杨 扬 童小艇
八、本实施细则由巢湖市一中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