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一、二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朝阳市一、二高中招生采取“先统一划定人员,再按批次分校”的办法进行录取。即先按照市一、二高中招生政策,将欲录取的考生划定到人头,然后再依据“尊重志愿,高分优先,分段录取,统一调剂”的原则,分择优招生A、B、C段,定向招生D、E、F段六个批次,将考生录取到一高中和二高中。
1.划定市一、二高中招收的择优生252名。按照市区初中升学考试成绩和考生名次排列办法排序,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列,依次划定一、二高中择优生共252人。
2.划定市一、二高中定向生2258人。根据分配给各报考单位的定向招生指标,按考生升学考试成绩排序,在本报考单位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规定的分数范围之内,录到指标用完为止。如果在规定的分数范围内,该单位指标没有用完,由市教育局收回,转为面向市区所有报考单位统一择优录取。享受定向降分待遇学校的分数范围为:定向招生分数与择优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最大分差为150分;其它学校初中毕业生享受定向待遇的分数范围为:定向招生分数与择优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最大分差为120分。在以上分差内市一、二高中定向招生若不能录满,按考生升学考试成绩,在市区所有报考单位享受定向待遇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3.按批次分别录取市一高中、二高中择优生。将已经划定的志愿到一高中或二高中就读的择优生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市教育局分A、B、C三个批次为市一高中、二高中各录取126名择优生。其中A批次共52人,两校各26人;B批次共100人,两校各50人;C批次共100人,两校各50人。
4.按批次分别录取市一高中、二高中定向生。在一、二高中择优生录取后,将已经划定的志愿到一高中或二高中就读的定向生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市教育局采取与择优生相同的录取方式,分D、E、F三个批次分别为一高中录取1154名、二高中录取1104名定向生。其中定向D批次共753名,一高中385名、二高中368名;定向E批次共753名,一高中385名、二高中368名;定向F批次共752名,一高中384名、二高中368名。